學生日常請假條
學生日常請假假條
一、學生請假流程 1.個人填寫請假條,說明請假理由、目的地、返校時間、并注明請假期間的安全問題由本人負責; 2.正常學習期間,請假一天以內者由班主任批準;請假一天以上一周以內者,請班主任、教學副院長依次簽署意見;請假一周以上者,還需要經過教務處審批,并報學院學生科備案。雙休日、節假日期間,請班主任、院黨總支副書記依次簽署意見,并報學院學生科備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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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請假注意事項 1.學生返校后要逐級銷假; 2.由于請假造成的'誤課、缺考、安全事故等一系列問題由學生本人負責; 3.未經請假,擅自外出或逾期不歸者,按《××大學學生違紀處分條例》嚴肅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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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根據校學字[××××]第××號文件《××大學學生違紀處分條例》第××條之規定 1.曠課10學時以下者,給予全校通報批評; 2.曠課11~20學時者,給予警告處分; 3.曠課21~30學時者,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4.曠課31~40學時者,給予記過處分; 5.曠課41~50學時者,給予留校察看處分; 6.曠課50學時以上者,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7.曠課、缺勤時數均以一學期累計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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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假人姓名 | 系 別 | 班 級 | ||||||
請假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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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目的地 | 目的地聯系電話 | |||||||
出 發 時間 | 返校時間 | 請 假 天 數 | ||||||
個人聯系電話 | 家庭聯系電話 | |||||||
由于請假造成的誤課、缺考、安全事故等一系列責任由本人負責承擔。
本人簽字:
日 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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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 意 見 |
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
學生科 意 見 |
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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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院 長意見 |
簽字(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
總 支 副書記 意 見 |
簽字(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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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意 見 |
簽字(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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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假時間 | 銷假教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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