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J.D.或J.S.D.(Doctor of Juris Science),中文譯為法學博士,與我國的法學博士學位基本相同。
具有LL.M.學位的法學研究生,如果希望在某一專門法律領域有更深的研究,或者其職業目標是成為法學院的高級教員,可以在完成碩士階段的學習后申請繼續攻讀S.J.D.法學博士學位。
S.J.D.的學制一般為3年,第一年在導師的指導下進行專題研究和理論學習,第二、三學年參加法律實務工作,在實踐中加強對所研究課題的理解、認識,最終在畢業前撰寫出高質量的學術論文(不少博士生的畢業論文就是一部法學著作)。對于中國學生來說,具有法學碩士學位者,達到學校英語學習要求(一般為“托福”成績)和學術能力要求(即發表論文或學術著作的數量、質量)的,都可以獲得美國大學法學院的錄取。同樣,法學博士階段的獎學金也較難申請,但特別優秀者(“托福”高分者和擁有大量學術出版物的人)總能獲得豐厚的學業資助。
美國是一個很實際的國家,所以鮮有本國的J.D.、LL.M.再攻讀S.J.D.的,大多數畢業生參加律師資格考試而成為執業律師(美國律師的平均年薪為8萬美元,而最優秀法學教授的收入也比這個數字少得多)。所以S.J.D.中很多都是外國的專家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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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美國法學院的學生戲稱自己過的是地獄般的生活,但是一旦順利地從頂尖法學院畢業,同時通過律師資格考試,收入非常可觀。一般從美國排名前30法學院畢業的J.D。學生平均起薪達到10萬美元以上,即使是排名相對靠后的法學院學生也能在畢業后找到一份相當不錯的工作。
相對于J.D。學生,就讀L.L.M學位的中國學生絕大多數會回國工作,在國內律師市場,憑借著美國法學院的碩士學位、美國律師考試資格證,他們同樣能找到一份稱心的工作。而選擇J.S. D.專業的學生畢業后通常會選擇去高校從事法律教學工作,收入與高校收入體系持平。
申請SJD的一般要求是要有一個在美國或普通法國家的LLM學位。下列法學院有自己的特殊要求:
Harvard:主要招收本校LLM
Chicago:只招本校LLM
UYale:只招本校LLM
Berkeley:傾向于本校LLM
Michigan:只招收本校LLM
UVA:只招收本校LLM
VUCLA:JD或LLM
Stanford:只招收本校SPILS
Bloomington:常常招本校LLM
Vanderbilt:沒有SJD,但有PhD in Law and Economics:只招J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