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專業介紹
美國的S.J.D.或J.S.D.(Doctor of Juris Science),中文譯為法學博士,與我國的法學博士學位基本相同。S.J.D.的學制一般為3年,第一年在導師的指導下進行專題研究和理論學習,第二、三學年參加法律實務工作,在實踐中加強對所研究課題的理解、認識,最終在畢業前撰寫出高質量的學術論文(不少博士生的畢業論文就是一部法學著作)。對于中國學生來說,具有法學碩士學位者,達到學校英語學習要求(一般為“托福”成績)和學術能力要求(即發表論文或學術著作的數量、質量)的,都可以獲得美國大學法學院的錄取。同樣,法學博士階段的獎學金也較難申請,但特別優秀者(“托福”高分者和擁有大量學術出版物的人)總能獲得豐厚的學業資助。
二、就業前景
美國是一個很實際的國家,所以鮮有本國的J.D.、LL.M.再攻讀S.J.D.的,大多數畢業生參加律師資格考試而成為執業律師(美國律師的平均年薪為8萬美元,而最優秀法學教授的收入也比這個數字少得多)。所以S.J.D.中很多都是外國的專家學者。美國S.J.D.專業畢業的學生收入非常豐厚。
三、院校推薦
美國有SJD program的法學院并不多,有的一般都是很好的法學院。如,華盛頓大學、波士頓大學、威廉瑪麗學院、德克薩斯大學奧斯丁分校等。
申請SJD的一般要求是要有一個在美國或普通法國家的LLM學位。下列法學院有自己的特殊要求:
Harvard: 主要招收本校LLM
Chicago: 只招本校LLM
UYale: 只招本校LLM
Berkeley: 傾向于本校LLM
Michigan: 只招收本校LLM
UVA:只招收本校LLM
VUCLA:JD或LLM
Stanford: 只招收本校SPILS
Bloomington: 常常招本校LLM
Vanderbilt: 沒有SJD,但有PhD in Law and Economics: 只招J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