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爾蘭留學政策將留學生義務明晰化,愛爾蘭新的計劃書對愛爾蘭留學生群體的歸類,以及學生出勤率,簽證期限等等都作出了比較明確的規定,使原本含糊不清的留學生政策有了更加清楚的條文。
專家指出,新計劃著重以下六大方面
1.學生簽證在愛爾蘭逗留的時間限制
2.學生移民體系分層
3.設立學校的審核評估標準和質量標志
4.檢驗和監管制度
5.簽證系統
6.學生工作條文
如果最終議案審批通過,那么將于2011年1月1日正式執行。
學生群體劃分兩大類,逗留時間上限為7年
根據新條例規定,來愛爾蘭留學的非歐盟群體將被分為兩類
一是學位級群體,即來愛爾蘭報讀愛爾蘭國家教育認證體系Level 7以上學位的留學生
二是語言以及非學位級群體,泛指報讀Level 7以下學位,包括語言學校的非歐盟學生。
根據兩類群體的劃分,在愛爾蘭報讀語言學;蚍菍W位級專業非歐盟學生,逗留在愛的時間上限為三年,三年期滿,學生將選擇繼續向Level 7以上學位進行深造而繼續以學生身份逗留愛爾蘭,或者選擇離境。在一些特殊情況下(如學生因病兒無法完成學業),學生需出具相關證明并獲得愛爾蘭司法部批準,才可延期逗留愛爾蘭完成學業。而對于已經完成了Level 7以上的學位級課程,則無法報讀語言課程以及非學位級課程(Level 7以下),而對于學生報讀學位課程必需擁有英語能力資格證書。
此外,相關部門明確規定,非歐盟學生在愛爾蘭所逗留的時間上限為7 年,除非學生所要完成的是博士課程并且時間超出7年(例如:醫學專業),或經由司法部批準并正式該學生因特殊情況如法按時完成學業(如:病假)。鑒于新版政策的出臺,不少在愛爾蘭的非歐盟留學生已經在愛爾蘭以學生簽證的身份逗留了7年以上,對于此類學生群體,移民局將自動假設這些學生已經在這里受到雇傭。移民局或將考慮給予這些已經超過7年的學生6個月的延長簽,在這六個月期間,這些持學生簽證滿7年的學生將被允許全職工作以及尋找工作,并辦理工作許可或綠卡,一旦他們獲得了工作許可或綠卡,那他們將有機會以stamp1的簽證逗留愛爾蘭。但是,滿7年學生簽的非歐盟人士將無法繼續報讀學校上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