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前來申請簽證且免于面談:
1. 在最近五年內曾持F-2簽證赴美,且相關F-1簽證持有者的情況自其獲得簽證之日起無重大改變,例如就讀的學校,經濟來源或者所學專業等如有變化,則須重新預約申請。
2. 持有效護照和至少一個過期的F-2赴美簽證,該簽證可附于您持有的有效護照或過期護照內。
3. 自上次赴美以后未被拒簽過。
4. 每次赴美都能遵守美國移民局批準的時間停留。
F-2申請者在申請時必須遞交以下材料:
1. 簽證必備的資料,護照,簽證費,簽證申請表,照片。
2. 親屬關系證明。
3. 如果相關F-1簽證持有者的身份或者經濟來源發生改變,F-2簽證申請者必須遞交一份新的I-20表格,注明有關情況,且表格背面須有相應的學校方面的簽名;如果沒有改變,遞交一份有效的I-20表格即可。
4. 任何沒有得到過F-2簽證的申請者都必須先預約再申請。
有F-2簽證史的申請者如果符合下列條件并且持有規定的申請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