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H-1B(專業人士)
如果申請人希望去美國從事預先安排的專業技術工作,則應申請H-1B簽證。此類簽證要求申請人在準備就職的專業領域擁有學士以上學位(或同等學歷)。USCIS將審查決定申請人被雇用將從事的工作是否構成專業技能工作,申請人是否符合該專業技能要求。申請人的雇主應向美國勞工部提交勞工情況申請表,包括雇傭雙方之間簽訂的合同條款。
2、H-2A(季節性農業工作者)
在缺乏美國本地工人時,美國雇主可通過H-2A簽證招募外國公民赴美從事短期農業工作。如需在美國短期從事臨時性/季節性農業工作,則可申請H-2A非移民簽證。準備雇傭申請人的美國雇主(或以一聯合雇主命名的美國農業生產者協會)必須為申請人提交I-129表- 非移民勞工申請表。
3、H-2B(技術性和非技術性工作者)
如需赴美從事臨時性/季節性工作,但美國缺乏相應本地工作者時,應申請H-2B簽證。準備雇傭申請人的美國雇主必須獲得美國勞工部的核證,以確認沒有合適的美籍公民能夠勝任申請人就職的崗位。
4、H-3(受訓人員)
如需赴美接受為期可長至兩年的任何領域的培訓(除研究生教育或培訓以外),應申請H-3簽證。這種培訓可以受薪并且允許申請人參加實踐工作,但不得從事生產性工作,而且前提是申請人在本國無法獲得同類培訓。
5、H-4(家屬)
如果您是持有H類簽證的主申請人,則您的配偶或未婚子女(21歲以下)將獲發H-4簽證以便陪同赴美,但是,家屬不得在美國工作。
6、L-1(公司內部調職者)
如 果您是一國際公司的雇員,被臨時派往美國的上級機構、子公司或附屬單位工作,則需申請L-1簽證。此處所述國際公司可以是一美國或外國企業。要獲得L-1 簽證,申請人必須屬于管理層/高管層或擁有專業知識,并且被公司派往美國擔任此類職位,但赴美前后的職位頭銜不必完全相同。此外,在申請赴美工作的前三 年中,申請人須在該國際公司的美國境外機構連續工作滿一年。只有在申請人準備就職的美國公司或附屬機構獲得USCIS的申請批件(無論是以公司通用申請形 式 (blanket) 或以個人申請形式)后,才能申請L-1簽證。
7、L-2(家屬)
如果您是持有有效的L類簽證的主申請人,則您的配偶或未婚子女(21歲以下)將獲發L-2簽證。根據最近出臺的法律規定,您的配偶也有機會申請就職許可。您的配偶必須持自己的L-2簽證進入美國,然后提交一份完整作答的I-765表(可向USCIS獲取)并繳納相關申請費用。但相關法律依然禁止您的子女在美國求職。
8、O
O類簽證主要面向科學、藝術、教育、商業、體育界或電影電視制作行業的杰出人士及其必要的助理/陪同人員。
9、P(藝術家、演藝人員)
P類簽證主要面向準備赴美表演的體育界/演藝界人士、藝術家及其必要的助理/陪同人員。
10、Q
如果您計劃赴美參加以提供實踐培訓、就職機會以及分享本國歷史、文化、傳統為宗旨的國際文化交流項目,則應申請Q類簽證。要申請此類簽證,項目主辦方必須為申請人向USCIS提交申請并須獲得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