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是辦理留學簽證的高峰期,看來很多小伙伴們在準備留學簽證的時候都遇到了不少的問題呢~~ 小編特地為大家盤點了留學簽證的常見十大誤區,看完之后真的是中箭而亡。準備簽證的各位親們,看看你有沒有被人給忽悠了
No. 1 誤以為申請者須有60萬元人民幣存款
加拿大使館并沒有對擔保金額作出明確的規定,但要求經濟擔保人必須提供充分的證據證明其能夠支付申請人在加國讀書期間的所有學習費用及生活費用;
No. 2 誤以為資金擔保只要總金額足夠多即可
比起英美,澳洲,加拿大使館對擔保金的要求關鍵并不在于額度的多少,而在于歷史的長短和來源的合理性,雖然現在使館不再要求擔保金必須有18個月的歷史,但是除了需要證明擔保金不是為留學而臨時拼湊出來的,擔保人還要有足夠的證明,說明其存款與收入是和吻合的。而如果申請者真的有經濟實力,卻沒有長期存款,那么只要能給予詳細的,令人信服的解釋盡可能的佐以相關的有關的證據;
No. 3 誤以為可以用貸款或抵押款作擔保
加拿大簽證擔保金通常只有一種方式----銀行現金存款,不接受貸款或抵押款,股票或基金乃至房產必須賣出變現,但炒股、炒基或房產的時間可計為存款的歷史。另外,部分銀行的理財產品如果是保本的,則無須變現,直接可以用作保金;
No. 4 誤以為家里有錢就一定可以獲得簽證
作為一個不以留學為產業的移民國家,加拿大格外重視學生的質量,因為很多國際學生最終會選擇留在加拿大,成為其社會的一分子,所以加拿大簽證官傾向于接收那些素質優秀,能力突出的學生,即便他們的家庭經濟狀況一般甚至偏差;
No. 5 誤以為簽證都需要面簽
加拿大學生簽證是按“遞送文件”審核的方式,在平均1-1.5個月的時間(風險體檢者只需3周)內通知申請者結果,結果有三:一是拒簽,在護照上蓋章,附上拒簽信,告知理由;二是通過,將簽證附貼在護照上,寄送本人或委托中介;三是通知面談,在30天內前往使館面談,時間是周一到周四早上的9:00-11:30。面談過后,絕大多數立刻通知結果,極少數在隨后通知結果。因此并非每一個申請人都需要面談,只有在申請人材料需要解釋說明或需要核實原件或申請人背景較復雜的情況下才有可能面簽;
No. 6 誤以為其它國家拒簽會導致加國拒簽
只要不是因為假資料拒簽或者由于不良記錄被吊銷簽證,大部分其他國家的拒簽史不會影響加拿大簽證申請。
No. 7 誤認為簽證是有后門可以走的
有些家長認為認識使館內的辦事人員或高階層的使館人員,就能受到優惠的待遇,或更改簽證官的決定。其實,即使是加國總理也不能推翻簽證官的決定,簽證官有完全獨立判斷的權利,任何人員不能介入干涉其工作的合法性和獨立性,這是法律的規定
No. 8 誤以為加拿大留學父母不能陪讀
針對加拿大出現的越來越多的低領留學生,加拿大使館開放了探親簽證的政策,孩子在加拿大留學的父母只要沒有不好的出境記錄,大部分都可以多的最長十年的長期訪問簽證。
No.9 誤以為使館簽證可以一勞永逸
學生在出境前得到的加拿大使館簽證(student visa)只是使學生獲得了赴加拿大的通行證,學生到加拿大學習還必須在加拿大入境時憑簽證、使館簽證書、入學通知書等文件獲取加拿大的學習許可。無論是簽證還是學習許可都是有時間限制的,而且短于學生在加拿大實際所需要的時間,很多時候只有一年或者是半年,學生必須在學生許可到期前三個月辦理簽證手續,而能否成功獲得續簽則要取決于此前學生在加拿大學習期間各方面的表現。
No. 10 誤以為短期訪問簽證可轉換為學生簽證
六個月以上的長期留學申請,學生可獲得 Student Visa, 而短期留學(六個月以下)或探親等其他訪問者只能獲取Visitor Visa, 這樣的訪問簽證持有人在到達加拿大后將于允許更換成學生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