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就讀大學須有發放給留學生錄取通知書的資格
加拿大有200多所大學學院,然而只有被移民局所承認的大學才能招收留學生,并具有發放留學生錄取通知書的資格。
2.申請者必須具備一定的英語水平
為衡量申請者的英語水平是否過關,在申請簽證時,必須提供TOEFL、IELTS、GRE等成績合格證書。部分學生并不具備這類證書,只是打算赴加拿大攻讀語言,這類學生相對較難獲得簽證。
3.需有經濟擔保
申請者須通過存款證明、學校獎學金、經濟全額擔保人等形式,向簽證官證明其具有無需打工就可支付赴加拿大期間一切學費的能力。
4.證明自己再國內擁有財產、物業、親戚關系等不可分割的紐帶
這種證明是為了說明留學生沒有移民打算,并具有明確的歸國理由。為了獲得簽證官的首肯,也可做一份歸國計劃,詳細說明自己結束學業后歸國的決心。
5.須提供一份赴加拿大后的學習計劃
該計劃須由本人撰寫并隨申請一并遞交。學習計劃應闡明:申請者為什么希望前往加拿大學校學習并為何選擇此專業;申請者的總體學業目標以及加拿大的學位將如何提升申請者的就業機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