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考生必須按照下列其中一種方式攜帶合法有效證件參加考試
護照
同時攜帶一類證件和二類證件
例如:
考生在報名時填寫的證件為居民身份證,那么考試時就必須攜帶該居民身份證及一種二類證件
考生在報名時填寫的證件為護照,那么考試時必須攜帶該護照
一類證件為合法有效的中國護照、正式居民身份證和中國軍人證件
二類證件為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包括中國護照、正式居民身份證、軍人證件、駕駛證、學生證(紙質并含有效注冊信息)以及考生所在學校學籍管理部門或公安機關開具的帶有照片和公章的正式身份證明信。
ETS不接受證件包括但不限于:任何過期證件、任何偽造證件、國際駕駛執照、國際學生證、任何學習卡、任何信用卡、公正函(書)、社會保險卡、工作卡(證)、任何臨時證件(包括臨時身份證)、任何影印證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