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要嚴格遵守《考場規則》和《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做誠信考生。
2.考生憑本人《準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軍隊人員持“軍隊人員(無身份證)報考2013年全國統考碩士研究生證明”)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無有效身份證件者一律不準進入考場。
3.考生不得攜帶任何書刊、報紙、稿紙、資料、通訊工具(如手機及其他無線接收、傳送設備等)和手表等計時工具或有存儲、編程、查詢功能的電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
4.考生遲到15分鐘后,不準進入考場參加當科考試。考試結束前考生不得交卷出場。
5.考生進場實行進場簽名制度。
6.考生入場后,對號入座,將《準考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證件放在桌子靠近走道的一角以便核驗?忌I到答題卡、答題紙、試卷后,應當在指定位置和規定的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編號等信息,按照指定位置粘貼條形碼等。凡漏貼條形碼以及漏填、錯填或者字跡不清的答卷影響評卷結果,責任由考生自負。
7.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的答題卡背部上面,留有“考生姓名”填寫框,考生必須填寫;考試結束后,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的試卷和答題卡放在桌上,由監考教師逐一收取。自命題科目,由考生將試卷、答題卡、答題紙(或者答卷)裝入原試卷袋內并密封,同時,在密封條上簽字。經監考員逐個核查無誤后,方可逐一離開考場。
8.應試時,考生攜帶黑色字跡簽字筆或者鋼筆書寫,填涂部分必須使用鉛筆(2B)填涂。
9.考生必須遵守考場紀律,服從考務工作人員的管理,有違紀、作弊等行為的,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處理并記入考生電子檔案。
10.報考建筑、設計類考生,1月7日上午的考試安排在第393-395考場,地點南核心教學區三號樓東側南3—209教室、南3—210教室、南3—211教室。
11.報考鄭州大學美術學院的考生1月7日上午到鄭州大學新校區美術學院教室參加考試。
12.報考鄭州大學音樂系的考生1月7日上午到鄭州大學南校區音樂系教室參加考試。
13.考試日期:2013年1月5日至6日,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月7日上午8:30進行。
14.考風考紀舉報電話:
河南省招辦舉報電話: 68101521;鄭州市招辦舉報電話:67882002;鄭州大學舉報電話:67781266、67780050
15.校內就餐地點:鄭州大學新校區生活園區學生食堂。詳見鄭州大學后勤集團網站()。
16.由于鄭州大學新校區教室分布復雜,請考生務必在考試前一天(1月4日)到現場查看考場教室位置和展板公告。具體考場安排請在2013年1月2日后到鄭州大學研究生院網站查看(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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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17-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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