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轉接組織關系
黨員和預備黨員須憑“黨組織關系介紹信”轉接黨組織關系。浙江省外生源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抬頭應寫“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轉往“浙江財經學院”;本省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抬頭應寫“中共浙江財經學院黨委組織部”。
“黨組織關系介紹信”由擬錄取考生隨身攜帶,開學報到時上交各二級學院,切勿放入本人檔案中隨寄。開具“黨組織關系介紹信”時有效期最長不能超過3個月,且轉入組織關系時需嚴格履行介紹信上的有效期。我校新生報到時間為9月15日,即介紹信中的有效期應持續到9月15日之后,請擬錄取考生在有效期內開具介紹信。預備黨員應留意自己的轉正日期,轉正前1個月向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提交轉正申請。需要在9月15日前轉正的預備黨員,請在原單位先完成轉正手續后,再進行轉接手續。
二、轉接戶籍關系
戶籍關系為自愿轉移。需要辦理戶籍遷移手續的新生,“戶籍遷移證”上所填姓名、出生年月應與《錄取通知書》中的姓名和居民身份證中的姓名、出生年月一致,不得涂改,若有差錯,須發證部門更正,并加蓋校對章方有效。“戶籍遷移證”中的簽往地址是“浙江財經學院”,隸屬行政區劃為“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區”。
“戶籍遷移證”由擬錄取考生隨身攜帶,開學報到時上交各二級學院,切勿放入本人檔案中隨寄。新生戶籍關系統一在當年9月份轉接,如報到時未辦理戶籍遷移手續,在學期間我校不再接受戶籍轉入。“戶籍遷移證”上的有效期為1個月,但是實際使用中是當年有效,新生報到時不會受到“戶籍遷移證”上有效期的限制。
研究生處
201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