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答案和評分點的啟示要遠多于考研真題本身,因為有了標準答案,特別是評分點,我們才真正了解,馬原各種不同的設問形式,其實考的是同種類型的內容,馬原主觀題得分要遠比我們想象的簡單。通過對標準答案和評分點的梳理,我們可以得到以下一些啟示:
1.無論馬原主觀題是兩問還是三問,其考查內容是非常固定的。
如果是兩問,那么第一問就是對一個或兩個具體的事例進行哲學上的解釋,是從具體到抽象的思維過程。而第二問則是考查前面設問中抽象出來的原理在實踐中如何運用,即怎么做。如果是三問,那么前兩問是考查事例反應的哲學原理,第三問是問啟示,問怎么做。這個考查套路是非常固定的,雖然每年的設問詞會千差萬別,有時候問“為什么”,有時候問“怎么樣”,還有時候問“如何理解”。這種設問詞的差別在馬原考查中沒有實質性意義,并不是真的在問大家原因、方式方法。無論設問詞是什么,考查的內容是不變的。
2.兩問中的第一問或者三問中的前兩問,答案就是該事例反應的哲學原理。
答題就是羅列和闡述原理。有可能成為答案的原理應在世界的物質性、唯物辯證法和認識論范圍內。需要調用歷史唯物主義、政治經濟學、科學社會主義范圍內原理的可能性極小。
如果第一問的題干中給定了原理所在的范圍,比如2011年第34題第一問“從實踐是人和自然關系基礎的角度說明為什么‘垃圾是放錯地方的資源’?”規定了原理應在“自然界和人類社會的分化與統一”、“人與自然關系”范圍內,答題時就不要調用此范圍外的原理。如果第一問不但規定了原理所在的范圍,而是直接給出了原理,比如2013年第34題第一問“分析‘用孩子的眼睛看世界’和‘設計前把自己想象成老人’兩事例所體現的認識主體的能動作用。”那么答題除了要將原理闡述清楚,還需要將原理中涉及的概念定義答出。這一題就需要答出“認識”和“認識主體”的定義。
其實從標準答案和評分點中,能總結出的規律和方法很多,今天說這兩點希望大家能在平時練習中多多體會和練習,不要想一口吃個胖子,持之以恒方能看出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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