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天國 | 頒布《天朝田畝制度》,確立了平均分配土地的方案,即根據“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的原則。《天朝田畝制度》實際上是起義農民提出的一個以解決土地問題為中心的比較完整的社會改革方案。《天朝田畝制度》的主張,從根本上否定了封建社會的基礎即封建地主的土地所有制。 |
孫中山舊三民主義 | 民生主義即社會革命,指的是“平均地權”,也就是核定全國土地的地價,其現有之地價,仍屬原主;革命后的增價,則歸國家,為國民共享。 |
新三民主義 | 把民生主義概括為“平均地權”和“節制資本”兩大原則(后來又提出了“耕者有其田”的主張),并提出要改善工農的生活狀況。 |
井岡山土地法 | 毛澤東在井岡山主持制定中國共產黨歷史上第一個土地法,以立法的形式,首次肯定了廣大農民以革命的手段獲得土地的權利。 |
興國土地法 | 毛澤東在興國主持制定第二個土地法,將“沒收一切土地”改為“沒收一切公共土地及地主階級的土地”。這是一個原則性的改正,保護了中農的利益不受侵犯。中國共產黨就在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制定了可以付諸實施的比較完整的土地革命綱領和路線。 |
減租減息 | 是中國共產黨在抗日根據地為適當調節各抗日階層的利益實行的土地政策。一方面地主要減租減息以改善農民的生活;另一方面,農民要交租交息以照顧地主富農的利益。實行這個政策調動了廣大農民抗日積極性,又有利于爭取地主資產階級的大多數站在抗日民主統一戰線一邊。 |
《五四指示》 | 基本內容是要堅決地支持和引導廣大農民群眾,采取各種適當方法,使地主階級剝削農民而占有的土地轉移到農民手中;用一切方法吸收中農參加運動,絕不可侵犯中農土地;一般不變動富農土地,對富農和地主有所區別;不可將農村中反對封建地主階級的方法,運用于城市中反對工商業資產階級的斗爭。這就將黨在抗日戰爭時期實行的減租減息政策改變為實現“耕者有其田”的政策。這是中國共產黨土地政策的重要改變。 |
《中國土地法大綱》 | 明確規定“廢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剝削的土地制度,實現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鄉村中一切地主的土地及公地,由鄉村農會接收”,分配給無地或少地的農民。 |
1950年至1953年春,在新解放區進行土改。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規定了這次土改的目的,是廢除地主階級封建剝削的土地所有制,實行農民的土地所有制,解放農村生產力,發展農業生產,為新中國的工業化開辟道路。土改中對待富農的政策,由解放戰爭時期征收富農多余土地財產的政策改變為保存富農經濟的政策。這次土地改革運動是我國歷史上規模最大,也是歷次土改運動中進行得最好的一次。 |
農業社會主義改造 | 第一是互助組,這具有社會主義的萌芽性質。第二是初級農業生產合作社,具有半社會主義性質。第三是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將土地及其他主要生產資料歸集體所有,統一經營、集體勞動,實行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原則。這具有社會主義的性質。 |
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 | 以包產到戶、包干到戶為主要形式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在全國各地逐漸推廣開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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