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況
長江科學院創建于1951年,隸屬水利部長江水利委員會,是一個以水利水電公益性科學研究為主,開展水資源和水環境科學技術研究,防洪減災和水土保持科學技術研究,流域規劃與治理開發科學技術研究,工程科學技術研究,并面向全國各行各業開展工程質量檢測與評價,工程安全監測與評估,工程建設咨詢與監理,研究生學歷教育,相關科技開發、技術服務、信息服務與專業培訓的多學科的綜合性科研單位,2002年明確為國家非營利性科研機構。
我院現有教授級高級工程師80余人, 高級職稱人員400余人, 博士學位人員140余人, 享受國家政府特殊津貼專家40余人,擁有治學嚴謹、學術水平高、工程經驗豐富,學歷、年齡結構合理的70余人的碩士研究生導師隊伍;擁有一批先進的實驗設備;擁有豐富的圖書資料和數字資源,中外文圖書近18萬冊,中外文專業期刊300余種。
我院的研究生培養依托“水利部江湖治理與防洪重點實驗室”、“水利部巖土力學與工程重點實驗室”、“流域水資源與生態環境科學湖北省重點實驗室”、“水利部水工程安全與病害防治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及“水利部山洪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在培養碩士生方面不僅具有較強的實力,積累了較為成熟的經驗,而且還注重利用高校的資源做好培養工作。如:與河海大學簽署了長期的人才培養合作協議,新生入學后,均安排在河海大學進行為期一年的課程學習。在培養中,我院注重對研究生進行綜合素質和業務能力的培養,他們回院后,均直接參與導師擔任的科研工作中。
我院擁有土木工程(0814)、水利工程(0815)二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我院2013年預計招收碩士研究生30名,招生專業有:⑴巖土工程;⑵防災減災工程及防護工程;⑶水文學及水資源;⑷水力學及河流動力學;⑸水工結構工程及(6)水土保持工程(0815自設學科)。
我院接收相關高校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來院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
二、報名條件
1.學生所在學校是教育部規定的具有當年免試生推薦資格的高校;
2.考生須為2014年應屆本科畢業生,且獲得其所在高校推薦免試資格,占用所在高校推薦免試生名額;
3. 勤奮學習,刻苦鉆研,成績優秀,在學期間無重修科目或補考記錄;
4. 道德品質和品行表現良好,遵紀守法,無任何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5. 外語程度達到或超過與公共英語四級考試相當的水平(提供具體證明材料),具有較強的外語聽、說、讀、寫應用能力;
6. 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準,心理健康狀況良好。
三、申請材料
(一)必須提交的材料
1.申請表 (見附件)
2.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蓋章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面試通過后向所在學校領取、填寫、蓋章后補交,面試前可先提交學校提供的其他推薦免試資格證明材料);
3.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或院系)出具并加蓋公章的大學本科前3年所修課程成績單(5年制的提供前4年課程成績單);
4.個人簡歷及專業學習情況介紹;
5.大學英語四、六級成績、TOEFL或GRE成績等體現自身英語水平的證明材料復印件;
6.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及學生證復印件(首頁及本學期注冊頁)、1寸正身免冠照片3張;
7.政審材料,須加蓋公章。
(二)自愿提供的材料
1.專家推薦書;
2.在公開發行的學術刊物或全國性學術會議上發表的學術論文、所獲專利或其它原創性工作成果的復印件或證明;
3.大學期間的獲獎證書復印件;
4.對申請有參考價值的其它材料。
四、接收程序
(一)提出申請
申請人查閱我院招生指南及招生簡章,確定申請專業及方向,向我院研究生部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提交申請材料,截至日期為:2014年10月10日。
(二)初審
我院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對初審通過者,將在長江水利科技網站公布。
(三)復試和體檢
內容主要包括綜合能力測評、專業知識考核、英語水平測試、體檢和政審,復試以面試為主。時間請關注我院網站通知。
1.綜合能力測評。每位考生向復試小組作5分鐘情況介紹,主要介紹個人基本情況、課程學習情況,在校期間參加課程實驗和科研實習情況等。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品德、工作學習態度、團隊合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紀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情況。
2.專業知識考核。重點考查考生對知識掌握的深度和廣度,對知識靈活運用的程度等,了解考生從事科研工作的潛力和創造性,考核既要看學生歷年的學習成績,又要注重對學生學習能力、創新精神和其他特長等綜合素質方面的考查。
3.英語水平測試。以翻譯、閱讀和聽力等形式,進行專業和非專業的英語語言交流。主要考查考生聽、說、讀的能力及語言運用能力。
4.體檢和政審。體檢在我院指定的醫院進行。
(四)擬錄取和網上報名、現場確認
1.經復試后按照“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確定擬接收名單并公示7天以上,無異議且報考材料完整的由研究生部對擬接收的申請者寄發擬接收函。
2.收到擬接收函的考生請及時到所在學校領取推薦免試生校驗碼及《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
3.考生被接收為推免生后,須在教育部規定的時間內持推薦免試生校驗碼,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網上報名,并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報考點進行現場確認,未參加全國統一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的,推薦免試資格不予保留。
4.通過復試確定的推薦免試生,不得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生統一入學考試。一經發現,取消推免生資格。
5.擬錄取的推薦免試生,須在統考生復試期間向我院研究生部提交大學本科最后一學年的學習情況報告,內容應包括:最后一學年所學課程及全部課程成績、畢業論文(畢業設計、實踐活動)選題及進展情況、遵紀守法情況等。我院核查無誤后,將與擬錄取的統考生一起、上報教育部審核,審核通過后與統考生同時發放錄取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