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碩士是我國唯一一個在全國范圍內明令不準本專業報考的研究生專業。它吸引了很多非法律專業的考生,大江南北各專業的考生紛紛摩拳擦掌苦學法律,以致近年來報名人數始終名列前茅。
法律碩士熱因
1、法律碩士可歸為既是精神滿足型又是物質實現型的專業,它可以伸張正義、為社會弱勢群體代言,又可以得到豐厚的物質回報。
2、法律碩士沒有法學本科專業的學生競爭.又是全國一張卷,體現公平競爭.這些因素也是考生報考的主要原因。
3、法律碩士畢業生廣闊的就業前景正在吸引越來越多跨專業的考生報考。法律碩士畢業后主要從事立法、司法、行政執法、法律服務和公共事物、經濟管理等實際工作。對于廣大有志于法律事業而非法律專業的考生來說,考取法律碩士是直接從事法律工作或進一步深造的最佳選擇。
據統計分析,在10年內法律碩士畢業研究生仍是緊缺人才。
法律碩士與法學碩士
1、培養方向與方式不同:
法律碩士主要培養“法律家”,是應用型人才。法律碩士基本上是自費,少數學校有公費指標,比如中國政法大學;
法學碩士主要培養“法學家”,是學術研究型人才。法學碩士有公費也有自費。
2、學位培養重點不同:
法律碩士與現行的法學碩士在學位上處于同一層次,但規格不同,各有側重。
法律碩士學位主要培養立法、司法、行政執法、法律服務與法律監督以及經濟管理、社會管理等方面需要的高層次法律專業人才和管理人才。在經過法律碩士的學習后應具備較為堅實和系統的法律基礎理論素養,掌握較為寬廣的法律實務知識,具有寬口徑、復合型、外向型的知識與能力結構,能綜合運用法律、經濟、管理、科技、外語和計算機等方面的知識,獨立地從事法律實務工作和有關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