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考條件
(一)、學術型研究生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 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包括:①獲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經2年或2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到2013年9月1日,下同);②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③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以上人員報考前應進修過或學習過與所報考學科專業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課程 6 門,并于復試時提供有效的書面證明(教務部門出具)。
(4)已獲碩士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可以再次報考碩士生,但只能報考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的碩士生。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
4.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報考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5.身體健康狀況符合相關規定的體檢要求。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考生可上網查閱:https://www.moe.edu.cn/。
(二)專業學位研究生
1.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的全國聯考,簡稱“法律碩士(非法學)聯考”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的全國聯考,簡稱“法律碩士(法學)聯考”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法學專業的(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方可報考)。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4、5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4.報名參加除法律碩士(非法學)、法律碩士(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三)推薦免試
除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外,其它學術型專業和各專業學位均可接收推免生,具體要求詳見我校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工作辦法。
(四)黨校學歷及國外或境外學歷問題
1.根據原國家教委《關于轉發國家教委辦公廳<關于重申學校學歷不應等同于國民教育學歷的復函>的通知》(教學司[1995]101號)規定,黨校學歷不作為報考研究生的學歷依據。
2.凡在國外或境外大學或高等教育機構攻讀正規課程所獲學位證書,均須經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并在復試時出具書面認證材料原件,否則不予復試。中國留學網網址:https://www.huiguo.cn。
二、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
(一)網上報名:報考2013年碩士生一律采取網上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日期: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預報名時間為2012年9月28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限應屆本科畢業生報名)。
2.考生自行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網址:https://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公告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網上報名期間,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如因提交的信息錯誤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網上報名填寫報考信息時注意事項:考生須記好網報用戶名和密碼,自2011年起正式采用網上打印《準考證》系統,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陸研招網查詢考試信息,下載打印《準考證》。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須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并繳費和照相。
1.報考點現場確認時間
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補辦。
2.現場確認地點
考生到網上報名時選擇的報名點確認網報信息、照相、繳費。
3. 現場確認程序
(1)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核對。
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已經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考生本人對網上報名信息要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2)考生按規定繳納報考費(考生辦理報考手續繳納報考費后,不再退還)。
(3)報考點按規定采集考生本人圖像信息。
三、資格審查
我校在審查考生網上報考信息后,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準予考試。在復試時對考生學歷證書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再次審查,對弄虛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
考生(含推免生)在報考時要全面、客觀地填寫個人信息,對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規、作弊所受處罰情況要如實填寫。對弄虛作假者,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暫行)》進行處理。
四、入學考試(初試地點由所選報名點指定,關注所選報名點通知)
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我校不再給考生寄發《準考證》!稖士甲C》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
(一)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
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二)初試日期和時間
2013年1月5日-6日(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月7日進行)。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1月7日,起始時間8:30,截止時間14:30)。
(三)初試科目( 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1月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1月5日下午 外國語
1月6日上午 業務課一
1月6日下午 業務課二
1月7日 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
(四)考試大綱及命題
碩士研究生招生全國統考科目為思想政治理論、英語一、日語(203)、英語二、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歷史學基礎。
全國聯考科目為計算機學科專業基礎綜合、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法碩聯考專業基礎(非法學)、法碩聯考綜合(非法學)、法碩聯考專業基礎(法學)、法碩聯考綜合(法學)。
全國統考和聯考科目的命題工作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組織;全國統考和聯考科目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編制。
(五)報考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的考生必須到招生單位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考場應試。其他考生到本人戶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考場應試。
(六)考生在每科考試開考15分鐘后不得入場。初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每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具體出場時間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規定,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七)考生初試成績預計于2013年2月中旬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網公布。
(八)復試
1.復試基本分數要求約在2013年3月由教育部劃定,我校一般以國家A類線為我校復試分數線。對符合我校復試基本分數要求者,屆時將采取電話通知的方式進行。
2.復試時間一般安排在2013年4月中下旬,復試辦法將于復試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網公布。
3.復試包括思想政治考核、外語口語水平、專業素質、業務能力考核、體格檢查等內容。具體詳見當年復試辦法。
4 .調劑
報考學術型和報考專業學位研究生之間的相互調劑政策,待初試結束后,視第一志愿生源上線情況而定。我校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錄取政策確定并在網上公布。屆時,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s://yz.chsi.cn)調劑服務系統填寫報考調劑志愿。
5.錄取原則
在經過復試和政審后,根據“ 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確定錄取名單,上報主管部門審批。
錄取通知書一般于2013年6月中上旬發放。
五、我校2013年預計招收碩士研究生情況:
1、我校2013年預計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1000名左右(含計劃內、委培和自籌經費研究生),各專業的招生人數在教育部正式下達招生規模后,根據實際情況再作適當調整,學制一般為 3 年。
2、我校接收一定數量的外校推薦免試生,歡迎具有推免資格的外校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報考我校。
3、學校面向全校各類學生設有各種獎學金和助學金。
4、目錄中所提供的書目為主要參考書目,我辦一律不代購參考書。
5、通訊地址:福建省泉州市豐澤區城華北路269號華僑大學楊思椿科學館404(研招辦)
郵政編碼:362021
聯系電話: 0595-22692539, 0595-22692540(兼傳真)
電子郵件:yzb@hqu.edu.cn
單位代碼:10385
網 址:https://yjszs.hqu.edu.cn
注:以上報考須知若與國家有關部門及教育部今后頒布的規定有不符之處,須按國家有關部門及教育部有關文件的規定執行。并以研究生處主頁公布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