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醫科大學坐落于內蒙古自治區首府呼和浩特市,是一所以醫學為主,集理學、管理學、工學、文學于一體的多科性高等醫藥院校,“卓越醫生教育培養計劃”試點高校。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收集的關于內蒙古醫科大學2017考研推免生招生的相關內容,歡迎大家的閱讀。
一、工作原則
免試接收工作要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堅持普惠和優先相結合的原則,堅持有利于優秀學生培養的原則,堅持可持續發展的原則。
二、招生對象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德、智、體全面發展。
2、具有推薦免試授權高校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并獲得所在學校的推薦免試資格。
3、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秀,專業成績和綜合成績名列本專業前茅;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好的專業素養,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有較好的培養潛質。
4、畢業時必須獲得學士學位。
5、無任何考試作弊、剽竊他人學術成果以及其他違法違紀等受處分記錄。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準。
6、對本科所學專業要求
報考我校的碩士研究生,要求報考專業與本科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
臨床醫學各學科專業、中醫各學科專業及口腔醫學專業不接受跨專業考生報考。
四年制非醫學學位考生不得報考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學下所有專業學位。
醫學影像學(放射醫學)專業本科畢業且獲醫學學士學位者僅可報考影像醫學與核醫學專業的碩士專業學位;麻醉學專業本科畢業且獲醫學學士學位者僅可報考麻醉學專業的碩士專業學位;中醫學、中西醫結合本科畢業且獲醫學學士學位者僅可報考中醫學專業的碩士專業學位;婦幼保健醫學專業本科畢業且獲醫學學士學位者僅可報考婦產科學與兒科學專業的碩士專業學位;眼視光醫學專業本科畢業且獲醫學學士學位者僅可報考眼科學專業的碩士專業學位;精神醫學專業本科畢業且獲醫學學士學位者僅可報考精神病與精神衛生學專業的碩士專業學位;醫學檢驗專業本科畢業且獲醫學學士學位者僅可報考臨床檢驗診斷學專業的碩士專業學位;康復治療學專業本科畢業且獲醫學學士學位者僅可報考康復醫學與理療學專業的碩士專業學位。
三、招收專業和規模
具體招生專業詳見學校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中公布的推免生招生專業目錄。擬接收推薦免試生人數不超過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規模 30%。
四、招收程序
(一)考生報名、復試與確認擬錄取程序
1、9 月 28 日,獲得本科畢業院校推薦免試資格的考生請登錄“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網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簡稱 “教育部推免系統”)進行注冊、填寫基本信息、上傳照片、網上報名并網上繳費,申請擬報考學院和專業。
2、9 月 29 日~10 月 25 日,我校將分批次組織接收推薦免試生的復試工作:本著先申請先審核的原則,研究生院將分批次審核考生申請信息,擇優選拔,額滿為止,并通過“教育部推免系統”向符合條件的申請考生發送復試通知。復試后,研究生院審核確定擬錄取名單,并通過“教育部推免系統”發放待錄取通知。
3、申請考生須按要求在“教育部推免系統”完成確認復試或確認待錄取等程序,在 12小時之內未同意復試或待錄取的視為放棄處理。推薦免試生在“教育部推免系統”只能確認一個招生單位的待錄取通知,一旦確認我校的待錄取通知,不得更改。
4、對于填報我校多個專業志愿的申請考生,一律視為服從我校的安排,同一批次只安排參加其中一個專業的復試。未能通過復試的考生可以申請調劑我校其他專業,具體事宜屆時請與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聯系。
5、接收推薦免試生擬錄取名單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將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 10 個工作日,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備案。在錄取名單備案公開階段,考生可通過“教育部推免系統”查看擬錄取名單。
(二) 考生復試資格審核
1.復試資格初審:學校研究生學院根據考生志愿和網上報考信息對推免生復試資格進行初審,對于通過初審者,研究生院網上確認考生復試資格,并電話通知考生現場復試資格復審及復試時間。
2.復試資格復審:通過網上信息審核并取得復試資格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到我校進行復試資格復審,通過審核者準予參加復試,否則取消復試資格。審核地點:金山校區E座501。通過資格審查者領取復試材料,按要求參加復試。在規定時間內不進行復試資格復審或不參加復試者,學到相關學校取消其復試資格。
3.復試資格復審需攜帶的材料:(1)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生證;(2)本科成績單,需加蓋學校教務處公章;(3)國家英語六級考試成績單;(4)獲獎證書,參加科研活動小組證明,有論文發表者提交發表論文的期刊。
(三)復試組織
1.各學院按照學校要求組織復試工作。復試內容包括英語、專業知識和實驗或臨床技能,考核方式:包括聽力測試、筆試、面試和技能操作等,主要考核考生的綜合素質、專業知識、實踐技能等。
2.獲得免試推薦資格的學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參加復試考核,復試合格后方可錄取。
3.獲得復試資格的免試生按照申請的學院和學科進行復試,復試合格后雙向選擇確定導師,外校與本校免試生在同等條件下競爭。
4.對參加復試的推免生,各招生學院不得收取復試報名考試費。
(四)體檢所有參加復試的推免生均須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 號)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 號)執行。
(五)錄取各院系所根據推免生的復試成績、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提出擬錄取名單,并報研究生學院審核。研究生學院審核同意后在內蒙古醫科大學研究生招生網站上進行公示,并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向有關推免生發送待錄取通知。收到我校待錄取通知的推免生,及時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進行待錄取確定,完成推免生錄取工作。
五、學費收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我校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學費標準 8000 元/年,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學費標準 12000 元/年。
被錄取的推免生第一學年直接享受學校優秀研究生獎學金。
六、其他事項
1、推免生必須確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實、準確。若發現申請人有弄虛作假行為,我校將取消其報名、復試、錄取資格或學籍。
2、我校錄取的推免生必須按教育部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繳費。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繳費的推免生,教育部將取消其推免生的錄取資格。
3、我校已錄取的推免生,按照教育部要求,不得再次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入學統一考試。
4、我校已錄取的推免生應遵紀守法,認真完成學業。在入學報到時未獲得學士學位及相應畢業證書者,學校將按教育部要求取消其推免生錄取資格。
5、本章程的解釋權歸內蒙古醫科大學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6、聯系方式通訊地址: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土左旗金山開發區內蒙古醫科大學研究生學院招生辦,郵政編碼:010110
內蒙古醫科大學研究生學院主頁:https://211.82.159.193/yjs/
電子郵箱:nmgykdxyzb@sina.com
電話咨詢熱線:0471-6653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