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統計與數學學院發源于中原大學財經學院1951年開辦的統計學系,在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原信息學院的基礎上于2010年3月組建而成,是一個以統計學為龍頭,以數學和數量經濟學為兩翼,涵蓋統計學、理學、應用經濟學、管理學等學科的學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收集的關于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統計與數學學院2017考研推免生招生的相關內容,僅供大家參考。
一、學院簡介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統計與數學學院發源于中原大學財經學院1951年開辦的統計學系,并在原信息學院的基礎上于2010年組建而成,是一個以統計學為龍頭,以數學和數量經濟學為兩翼,涵蓋統計學、理學、應用經濟學、管理學等學科的學院。
學院現有教職工103人,其中專任教師90人,行政教輔人員13人。專任教師中教授14人,副教授41人,講師37人;博士生導師9人,碩士生導師57人;湖北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2人,湖北名師1人,文瀾青年學者8人,獲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社會科學基金及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項目33人。另有特聘楚天學者、楚天學子、文瀾學者講座教授及業界合作導師等48人。
統計學為省級特色學科,統計學、數量經濟學為省級重點學科,應用數學為校級重點學科。其中,統計學專業是我校的傳統專業,是我國社會科學中最早設立的學科點,也是我國高等財經院校中設立最早的專業之一,承擔了多項國家級和省部級重點項目。2013年,統計學第四次被評為湖北省重點學科。
碩士研究生階段,統計學一級學科下自設經濟統計學、應用統計學、金融統計和風險管理與精算3個二級學科;各專業按一級學科招生,二級學科培養,授經濟學學位。數量經濟學按二級學科招生和培養,授經濟學學位。管理科學與系統工程方向按二級學科招生和培養,授管理學學位。學院擁有應用統計專業碩士學位授權點,并在應用統計專業學位碩士點設立市場調查分析、金融統計分析、大數據分析三個研究方向。博士點分別是統計學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予點和數量經濟學二級學科授予點。研究生實行導師制和個性化培養。
二、招生計劃
2017年各專業擬接收推薦免試研究生計劃列表如下:
專業名稱 | 擬接收人數 |
經濟統計學 | 5 |
應用統計學 | 5 |
金融統計、風險管理與精算 | 5 |
數量經濟學 | 6 |
管理科學與工程 | 1 |
應用統計專業碩士 | 10 |
注:上表為計劃招生人數,最終推免生人數以實際錄取數為準
三、申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德優良,在校期間沒有受過任何紀律處分。
2.獲得本科就讀學校的推免生資格。
3.刻苦學習,勤于思考,有創新意識和科研潛力,學習成績優秀,專業成績和綜合成績均名列本專業前列。
4.有較強的獨立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同等條件下優先:
(1)2016年文瀾優秀大學生夏令營“統數風華”分營優秀營員
(2)公開發表高水平學術論文或公開出版學術專著;
(3)參加社會實踐并寫出具有重要價值的調查報告;
(4)參加專業領域全國學術活動并獲獎;
(5)作為學校優秀學生派出國外、境外知名大學學習1年以上;
四、申請、復試、錄取程序
1.考生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填報專業志愿并提交相關材
獲得推免生資格的應屆本科畢業生請閱讀統計與數學學院《接收推免生簡章》(含招生計劃、招生院系聯系方式等)和《推免招生專業目錄》,符合條件者,請于9月29日前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以下簡稱研招網)的“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填報專業志愿。
2.學院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發出復試通知
學院按照《接收推免生簡章》的復試條件由資格審查小組對考生報名材料進行審查,報名材料以考生在研招網“推免服務系統”提供的材料為準,復試前不再接收其他電子郵件或紙質材料。
請有意選擇我校推免研究生的同學務必在9月29日上午10:00前填好志愿,之后填報“推免服務系統”的考生,我院將不再向其發出復試通知。學院將于9月30日通過教育部研招網“推免服務系統”向申請考生發出復試通知。
3.考生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確認同意復試
考生接到復試通知后24小時內在教育部研招網“推免服務系統”確認是否同意參加復試。同意參加復試的信息以該系統信息為準。若考生收到學院復試通知后24小時內未在該系統確認同意參加復試,學院撤銷該生的復試通知。
4.在學院網站主頁公示確認復試考生名單及復試細則
學院將在網站公布復試細則,并于9月30日公示復試考生名單,請考生注意瀏覽網上相關通知及時參加復試。
5.考生參加復試
復試時間:擬定于10月2日上午8:00-10:00筆試,10:15-11:30面試
具體安排請關注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統計與數學學院網站的相關通知,接到復試通知并同意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報到時須提供如下紙質材料:
(1)交驗二代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原件,交復印件(正反面復印在一頁紙上)1份;
(2)歷年學習成績單原件(須加蓋本科就讀學校教務部門公章)1份;
(3)獲獎證書復印件各1份;
(4)國家英語四、六級考試成績,或TOEFL、GRE成績等體現自身英語水平的證明各1份;
(5)能體現自身學術水平的代表性學術論文、出版物或原創性科研成果等復印各件1份。
以上書面材料均采用A4紙大小裝訂(成績單可按所在學校格式),由申請者在復試報到時提交,無須郵寄。一經收到,恕不退還。
6.學院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發出待錄取通知
學院匯總復試情況,報學院接收推免生工作小組審核通過后,在規定的復試時間結束三天內,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向考生發出待錄取通知。
7.考生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確認同意待錄取
考生收到學院待錄取通知后24小時內,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確認同意待錄取。逾期未確認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待錄取資格,學院撤銷該生待錄取通知。
8.網上公示擬錄取名單
按期確認待錄取的考生,視為同意將我校作為其唯一錄取學校,進入擬錄取環節。學院匯總同意待錄取的考生名單,在學院網站公示擬錄取名單并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9.錄取工作
按教育部要求進行其他相關錄檢工作。擬錄取推免生無須參加明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通知書將于2017年6月寄(發)。
10.關于本校推免生及夏令營優秀營員接收工作的說明
凡擬申報我校推薦免試研究生的本校推免生及夏令營優秀營員均需在教育部研招網“推免服務系統”中報名(因已進行過面試選拔,此兩類申報學生不再參加我院組織的復試),請于9月29日上午10:00前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以下簡稱研招網)的“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填報專業志愿。學院將于9月29日上午10:00在“推免服務系統”發出復試通知,請大家于9月29日下午17:00前在系統中點確認復試。學院將根據系統中確認復試名單于當日下午17:00前在系統中發出擬錄取通知,請于24小時內在系統中點擊確認錄取,逾期未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待錄取資格,學院撤銷該生待錄取通知。
五、學費及獎助體系
1.碩士研究生(包括學術型和專業學位)按學年收取學費,標準為8000元/生•年。實際標準以湖北省物價局的批復為準。
2.學校研究生獎助體系包括國家獎學金、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碩士新生獎學金、綜合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專項獎學金、“三助”助學金和特困補助等。研究生獎助體系的獎助對象為取得學校學籍、基本學制年限內、檔案和工資關系轉入學校的大陸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在職和委托培養等類別除外。
3.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2萬元/生•年,獎勵比例約5%。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用于資助學制年限內的大陸全日制研究生,其中碩士研究生資助標準為6000元/生•年,每年按10個月計發。
4.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分為一、二、三等獎,其中:一等獎12000元/生•年(占30%),二等獎8000元/生•年(占40%),三等獎4000元/生•年(占20%),實行動態管理。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第一學年原則上享受一等學業獎學金。因“三支一扶”保留入學資格的研究生,恢復入學的第一學年享受一等學業獎學金;因其他原因保留入學資格的研究生,恢復入學的第一學年按錄取當年評定的學業獎學金等級享受獎學金。
5.碩士新生獎學金評選對象為當年錄取的推免生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初試成績總分在所報考學位類型及學科門類排名前10%的新生,獎勵標準為3000元/生。
6.綜合獎學金每年評定一次,包括優秀研究生標兵,獎勵比例為2%,獎勵標準為1500元/生;優秀研究生,獎勵比例為10%,獎勵標準為1000元/生。單項獎學金包括課程學習獎、道德風尚獎、社會實踐獎、社會工作獎等,獎勵比例為8%,獎勵標準為300元/生。
7.“三助”助學金用于資助研究生從事“助教、助研、助管”工作,津貼標準原則上不低于300元/生•月,每年按10個月計發。
8.研究生國家助學貸款按照國家、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9.研究生個人發生重大疾病、個人財產重大損失、家庭主要成員重大變故和家庭遭受嚴重自然災害等,學?少Y助研究生臨時特殊困難補助。
六、信息咨詢
1、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電話:027-88386706
網站:https://yzb.znufe.edu.cn
郵箱: yjszsb@znufe.edu.cn
2、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統計與數學學院研究生辦公室
電話:027-88385259
網站:https://infoschool.znuf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