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大學,簡稱寧大,位于浙江省寧波市高教園區北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浙江省、國家海洋局和寧波市共建的浙江省首批重點建設高校。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收集的關于寧波大學2017考研推免生招生的相關內容,僅供大家參考。
一、接收專業
具體接收專業詳見“2017年寧波大學推免生招生專業目錄”(附件1)。
二、申請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4.取得所在學校2017年推免資格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
5.申請專業符合當年國家規定的報考條件。
三、申請材料
1.《寧波大學接收推免生政審表》(附件2),需考生所在單位蓋章并密封。
2.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的本科全部課程成績單復印件;
3.大學英語六級(或四級)考試證書(小語種的相應水平證書)復印件;
4.大學學習期間獲得的各類獎勵證明材料復印件;
5.在校期間取得的學術科研成果(如公開發表論文、出版物等)、發明專利等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
注:考生參加復試時,須向招生學院提交以上材料復印件,并帶上原件以備審驗。
四、接收程序與時間安排
(一)10月8日前:具有推免資格的考生,于規定時間內(9月28日始)在中國研招網“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s://yz.chsi.com.cn/tm)中報名。
(二)10月9日-14日:招生學院審核確定參加復試名單,發出復試通知,組織復試,最終按復試成績從高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報送研究生院。各學院復試具體時間屆時詳見復試方案。
(三)10月16日前:研究生院審核各招生單位的擬錄取名單,匯總所有待錄取名單后提交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研究生院將審定的擬錄取名單進行公示。
(四)其他
1.未經復試的申請者不得錄取。2017年9月1日前未取得學士學位或本科畢業證書,或受到處分的,取消錄取資格;
2.申請者應保證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實,一旦發現申請者弄虛作假,即取消其申請資格、錄取資格。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再現場確認,也不得再參加全國統考。
4.申請跨專業接收的推免生原則上須修讀過申請專業的若干門本科課程。相關招生學院也可以對跨專業推免生實行加試考核。
5.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的有關學費標準和獎助政策請參考附件3。
五、聯系方式
研究生院聯系電話:0574-87600226 鄭老師 郵箱:yanzhao@nb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