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教育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民委財政部 人事部關于大力培養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的意見》(教民〔2004〕5號)及《教育部等五部委關于印發<培養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05〕11號)精神,促進我國民族團結進步事業和少數民族地區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的實現,加速西部少數民族地區發展提供強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撐,決定開展招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收集的關于中南大學2017少數民族骨干考研招生的相關內容,僅供大家參考。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招生計劃為國家定向培養專項招生計劃,2016年我校預計招收50名。錄取人員中漢族學生比例原則上不得超過10%,非在職人員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50%。
一、培養目標
培養堅定地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堅定地維護民族團結和國家統一、立志為西部大開發和民族地區發展服務;在本門學科內掌握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門知識,具有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或獨立擔負專門技術工作能力和創新精神的高級專門人才。
二、招生政策
招生工作按“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就業”原則,采取“自愿報考,統一考試、適當降分、單獨劃線、擇優錄取”等特殊政策。
三、招生生源
生源范圍:西部12省、自治區、直轄市,海南省,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河北、遼寧、吉林、黑龍江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邊境縣(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張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縣兩區)、湖北恩施自治州,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數民族預科培養基地和民族碩士基礎培訓基地的教師和管理人員。招生專業重點向理工類、應用型專業傾斜。
外省其他地區的生源范圍請咨詢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的民教處。
四、報考條件
(一)參加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全國統一招收碩士研究生考試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政審合格,立志為西部大開發和民族地區發展服務。
2.考生的學歷條件必須符合我校“報考統考”的各項條件。
3.承諾畢業后回定向地區(單位)就業。其中,在職考生回原單位就業;非在職考生(含應屆本科畢業生)回定向省(區、市、兵團)就業。
4.國民教育序列本科往屆或應屆本科畢業生(應屆生最遲須于入學前獲得畢業證書)。
5.漢族考生原則上應具有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3年以上工作經歷。
6.身體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要求。
(二)推薦免試生可申請進入本招生計劃。
五、報名與考試
考生應參加全國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報名和統一入學考試,并在復試時進行漢語水平測試。
1.招生專業:我校所有碩士生招生專業,但招生目錄中規定不能報考的專業不接受報考)。
2.考試科目:同統考考試科目。網報時只能選擇含有“101思想政治理論”的那組考試科目。
3.報名手續:考生網上下載《報考2017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以下簡稱《報考登記表》),填寫相關項目后持此表(一式三份)和相關材料(應屆大學畢業生持學生證、身份證、本校教務處證明[證明能否正常畢業及大學入學生源地等情況]、父母戶口及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在職考生持畢業文憑、工作證、單位證明、本人及父母戶口及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非在職往屆畢業生持畢業文憑、本人及父母戶口及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到“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的民教處辦理資格確認手續,憑審核蓋章的《報考登記表》領取網上報名校驗碼,在國家規定的時間網上報名和現場報名確認。網上報名和現場報名的要求同普通統考考生。
4.考試時間:2016年12月26至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時間)。
5.考試地點:由網上報名時選擇的報考點安排。
六、錄取
1.依據考試成績,德智體全面衡量、保證質量、擇優錄取。
2.不接受未報考本計劃的調劑考生,本計劃考生也不得調劑到本計劃以外錄取。
3.“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錄取類別均為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非在職考生戶口、人事檔案轉入錄取單位。在職考生不遷移戶口,人事檔案由定向單位保管。所有考生黨團組織關系在基礎培訓期間轉至培訓單位,培訓考核合格后轉入招生錄取單位。
4.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的學費、住宿費、生活費等按國家及我校相關規定繳納,并按照國家規定的獎勵資助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學生給予獎勵資助,確保完成學業。培訓基地可以按照國家規定收取培訓階段的學費。
七、其他
1.考生達到錄取院校確定的普通計劃復試分數線和復試錄取要求的,可免除一年基礎強化培訓外,其他被錄取的骨干計劃新生均須接受為期一年的基礎強化培訓,重點補修外語、大學語文等基礎知識,兼顧學習相關專業理論知識,加強馬克思主義民族和宗教理論的學習和教育。經考核合格后,進入招生單位開始碩士課程的學習。
2.對在報考及考試中有違規或作弊行為的考生,有關部門視不同情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給予處理。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3.對在招生中違反有關規定,徇私舞弊或者違反有關規定給招生工作造成損失的人員,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或其所在單位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給予處理。
4.畢業生不按協議就業者,需支付培養成本和違約金。違約金的具體標準、支付方式等另行規定。
5.《報考2017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填寫并蓋章后,于11月8日至12日現場資格確認后11月20日前用掛號信郵寄到:湖南省長沙市麓山南路932號中南大學校本部研招辦三辦301室,郵編410083(請在信封上注明“骨干計劃報考表”)。
6.國家正式出臺2016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招生規定之后,政策有變化的,按國家文件執行。
中南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聯系電話:0731-88876806;
湖南省教育廳民族教育處聯系電話:0731-84712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