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醫藥大學是一所以中醫藥學為主干學科的全國重點大學,是唯一進入國家“211工程”建設及“985”優勢學科創新平臺建設院校,由教育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原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和北京市共建。學校秉承“勤求博采、厚德濟生”校訓,倡導“人心向學、傳承創新”理念,堅持“立德樹人、以文化人”宗旨,弘揚“追求卓越、止于至善”精神,彰顯特色、強化優勢,是我國培養高層次創新型中醫藥人才的教育基地。
我校是全國高等中醫藥院校中首批建立博士學科點和博士后科研流動站的單位之一,設有中醫學、中藥學、中西醫結合3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中醫學、中藥學、中西醫結合均具有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囊括41個二級學科博士學位學科授予點,并有45個碩士學位學科授予點。學,F有一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2個,涵蓋二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15個;有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重點學科48個;一級學科北京市重點學科2個,二級學科北京市重點學科8個;重點學科建設在全國中醫藥院校中保持領先地位。
一、培養目標
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掌握本學科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和系統深入的專業知識,具有獨立從事相關學科前沿應用型研究和教學工作的能力,能夠在相關學科領域做出創造性成果的高級中醫藥專門人才。
二、培養類型
1、學術型博士研究生:以培養從事基礎理論或應用基礎理論研究人員為目標,側重于學術理論水平和實驗研究能力的培養,學生畢業時授予相應學科門類的學術型學位;
2、專業學位博士研究生:以培養高級醫學應用型人才為目標,側重于從事醫學實踐工作能力的培養,學生畢業時授予專業學位。
三、招生規模
2016年我校預計招收博士研究生190名(其中包含本科直博計劃、碩博連讀計劃、聯合培養計劃、“申請-審核制”招生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人才計劃”和“對口支援計劃”),其中全校招收原委托培養類博士研究生不超過10名。
四、招生類別、修業年限和學費
博士學位研究生學制一般為三年,原委托培養類博士研究生學制為四年,學習年限不超過五年。學術型博士研究生學費為10000元/年,專業學位博士研究生學費為12000元/年。
五、報考的基本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4、年齡不超過45周歲(197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英語水平應達到以下要求之一:
(1)TOEFL 成績90 分及以上;
(2)GRE 成績1200分及以上(舊),或成績305 分及以上(新);
(3)國家英語六級考試合格(六級成績達到425分或提供六級合格證書);
(4)國家日語四級考試合格;
(5)雅思成績(A 類)6 分及以上;
(6)在以英語為授課語言的國外高等學校獲得過學士以上學位。
6、考生必須具有碩士學位;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碩士畢業生最遲須在入學前獲得碩士學位(我校不接收以本科同等學力身份報考);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單證,只有學位證書而無畢業證)須在報名前已獲碩士學位;在境外獲得的學位證書須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否則報名無效(認證地址:北京語言大學學一樓116房間,咨詢電話:82361045,考生在資格審查時必須提供該中心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7、我校臨床醫學院博士研究生培養類型分為學術型與專業學位類型,鼓勵醫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考生報考我校學術型博士研究生。
凡報考中醫博士專業學位(原臨床醫學專業學位)的博士研究生考生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已獲得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的人員;
(2)統招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應屆畢業生(由培養單位提供培養類型證明,最遲須在入學前取得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
(3)已獲得醫學碩士科學學位人員或醫學專業統招科學學位應屆碩士畢業生(最遲須在入學前取得碩士學位),具有《醫師資格證書》及《醫師執業證書》。
8、以同等學力方式獲得碩士學位的在職人員可報考學術型博士研究生,除具備以上報考條件,還須提交2篇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國內核心刊物發表的影響因子0.3以上的學術論文(當年中國科技期刊引證報告CJCR核心版;增刊、綜述除外)。
9、擬報考原委托培養類的考生,只能報考學術型博士研究生,要求在中醫學、中藥學、中西醫結合及醫學相關領域從事基礎或臨床研究,近兩年在國內核心刊物發表與擬報考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第一作者,影響因子大于0.3,當年中國科技期刊引證報告CJCR核心版;增刊、綜述除外)2篇以上。
10、我校在職人員報考本校原委托培養類博士研究生,須持校人事處批準的《北京中醫藥大學在職攻讀博士學位申請表》,同時將該表復印件提交研招辦后方可報考,否則報名無效。
11、按教育部要求,以下三類考生:①原委托培養類或定向培養的應屆碩士畢業生②擬報考原委托培養類或定向培養類別的考生③原為委托培養或定向培養的碩士生,現正在按合同履行服務義務的在職人員考生,均須征得委托或定向培養單位或服務單位的同意方可報考。如考生與委托或定向培養單位或服務單位因報考問題引起雙方糾紛而影響報名考試和錄取報到的,責任自負。
六、選拔方式
1、申請審核:請參看“北京中醫藥大學 2016年“申請-審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擬錄取考生將不再參加我校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
2、入學考試:報考“申請-審核制”以外的其他考生需參加我校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
七、報名方法及時間
見《北京中醫藥大學2016年博士研究生報考指南》(附件1)
八、考試時間
現場確認及準考證蓋章:2016年3月11日
初試時間:2016年3月12-13日
九、考試方式和考試科目
1、初試
采用筆試形式,包括外語、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具體考試科目詳見《2016年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我校參加國家醫學考試中心組織的全國醫學博士外語統一考試。
2、復試安排將在2016年4月在網上公布。
3、跨學科門類考生需參加跨學科門類加試考核,考試由各招生學院在復試期間組織。
十、重要說明
(一)我校2016年“申請審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碩博連讀研究生、本科直博生的接收工作擬于12月15日前完成,該部分考生確定的博士生導師名單擬于12月20日前分批分次標注于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上。請各位考生實時關注招生目錄的更新。由于我校每位博士研究生導師原則上只有一個招生計劃,備注中已接收上述類別考生的導師不再招收統招考生,建議各位考生不要報考。
(二)我校不提供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歷年試題,考試科目不指定參考書目。
(三)2016年我校面向少數民族地區招收博士研究生,實施教育部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培養計劃。凡符合條件的報考者,可參照我校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報考。
(四)有關報名、資格審查、初試、復試及錄取的相關事項將及時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上公布,我校不再向考生寄發書面通知,請考生登陸我校研究生院網站查詢。
(五)擬錄取為非定向博士研究生需將人事檔案在開學報到前調入我校,否則取消錄取或報到資格。其中外埠學生可自愿將戶口在規定時間內遷移至我校集體戶口。畢業后根據國家需要和學以致用的原則,通過雙向選擇就業;定向培養博士研究生不轉人事檔案和戶口,畢業后一律回定向培養單位就業。我校與定向培養博士研究生及定向單位在錄取前簽訂相關協議,協議書須于領取錄取通知前交回,未按要求簽訂協議者,不予發放錄取通知書。
(六)考生與人事檔案所在單位及工作單位之間的各類責任關系,由考生本人與之協商處理,與招生單位無關。錄取考生于2016年秋季入學,報到時須攜帶本人錄取通知書和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屆時應屆碩士研究生考取我校博士研究生若未能取得碩士學位證書則取消錄取資格。
(七)我校自2007年起開始實施“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每年選拔優秀在讀研究生赴國外攻讀博士學位或進行聯合培養,歡迎廣大考生積極參與這一項目。 詳情請登陸我校研究生院網站中查詢相關信息。
(八)我校研究生獎助政策請參見附件3。
(九)如遇國家相關政策調整,一律按新政策執行。
十一、招生咨詢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主頁:https://yzb.bucm.edu.cn/
咨詢電話:010-64287519/6502;
電子郵件:bucmbs@163.com
通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北三環東路 11 號北京中醫藥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地址:北京中醫藥大學研究生院 234、236房間
郵政編碼:10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