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廣東省考試院公布廣東碩士研究生招生報名時間及報考流程。網上報名時間為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據了解,廣東省共設立26個報考點:東莞、江門、湛江、茂名、肇慶、汕頭、梅州、中山、韶關、深圳、珠海市招生辦公室(考試中心)以及中山大學、華南理工大學、華南師范大學、廣東工業大學、廣州美術學院、暨南大學、廣東財經大學、華南農業大學、廣州大學、廣州醫科大學、星海音樂學院、南方醫科大學、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廣州中醫藥大學、深圳大學。
省考試院通報,考生可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s://yz.chsi.cn)報名。
初試時間:12月26日~12月27日(每天8:30~11:30,14:00~17:00)。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2月28日進行。
復試時間、地點、內容范圍、方式由招生單位自定。
關于做好廣東省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工作的通知
各碩士研究生招生單位、報考點,各地級以上市及順德區招生辦公室(考試中心):
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15〕9號),以及《關于印發<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進程表>和<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名工作進程表>的通知》(教學司〔2015〕41號)精神,結合我省的實際情況,現就做好我省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信息公開公示
1.規范和完善招生簡章
高等學校的招生簡章是高等學校向社會公布招生信息的主要載體,是開展招生工作、錄取新生的重要依據,是考生和社會了解學校招生信息的重要渠道。各高等學校(招生單位)要進一步加強管理,強化責任意識,指定專人負責,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工作的規定,認真制定本校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招生簡章內容要實事求是、規范、準確、合法,不得與國家、省的有關規定相抵觸,不得言過其實,也不得含糊其詞誤導學生。招生簡章主要內容應包括初試、復試時考生應知、須知有關事項,錄取規則和標準,復試要求及程序,錄取推免生的標準、條件、計劃,調劑錄取要求,以及各專業碩士研究生學費具體標準和獎助辦法等。各高等學校要及時將招生簡章上報我院備案,并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本校網頁公布,確保向社會公布的招生簡章信息詳盡、完整。
2.做好網報公告的發布工作
各招生單位及報考點要認真總結往年網報公告中存在的問題,進一步規范和完善2016年網報公告的內容,讓考生、社會了解招生考試各環節的相關信息,保障招生信息公開落到實處。
招生單位的網報公告內容應包含:招生簡章、編制專業目錄的說明、報考資格審查要求、計劃下達后各專業的分配方案、準考證打印下載注意事項、聯系方式以及其他須知(例如網報信息填寫的注意事項等)。
報考點的網報公告內容應包含:報考約束條件、網報時間及流程、現場確認時間地點及流程、考場試室座位安排查詢方式、準考證打印下載注意事項、報考點咨詢電話、交通指引以及其他須知。
各單位務必于2015年9月23日前按以上要求將本單位網報公告通過研招網管理平臺“網報管理”-“網報公告”欄目對外發布,招生簡章則通過研招網信息公開平臺發布,我院將對各單位的信息公開進行監督管理,并隨時抽查反饋。
規范、完善招生考試信息的宣傳解釋工作是促進教育公平,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的必然要求,是招生考試機構取信于民,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的重要措施。各招生單位、各報考點應高度重視,指定在編干部認真做好網報公告、招生簡章的制定、公布工作,全力維護碩士研究生招生公平公正,全面提高人民群眾對招生考試的滿意度。
二、報名時間、報名考試地點及報名考試費
1.報名時間
網上報名時間: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應屆本科畢業生可提前預報名,時間為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報考點現場確認時間: 2015年11月8日至11月12日,具體時間由各報考點根據自身實際情況自行安排。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須到報考點現場核對并確認網報信息,按規定繳納報考費和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逾期不再補辦。
2.報名地點
我省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共設立26個報考點:東莞、江門、湛江、茂名、肇慶、汕頭、梅州、中山、韶關、深圳、珠海市招生辦公室(考試中心),以及中山大學、華南理工大學、華南師范大學、廣東工業大學、廣州美術學院、暨南大學、廣東財經大學、華南農業大學、廣州大學、廣州醫科大學、星海音樂學院、南方醫科大學、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廣州中醫藥大學、深圳大學。
擬在廣東省報考的考生(不含推免生)在選擇報考點時須遵守以下規定,否則報名結果無效。
(1)考生必須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之一:①廣東省戶籍或就讀于廣東省境內普通高校的應屆本科畢業生;②往屆本科畢業生或同等學力考生須工作或戶口所在地是廣東省;③報考廣東省境內招生單位的單獨考試考生以及報考廣州美術學院、星海音樂學院的考生。
(2)中山大學、華南理工大學、暨南大學、廣州醫科大學、南方醫科大學、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廣州中醫藥大學和深圳大學報考點分別只接受報考該校的考生報名。
廣州美術學院、星海音樂學院報考點只接受報考該校的考生報名,并且所有報考這兩所院校的考生都必須到所報考學校報名。
(3)華南師范大學、廣東工業大學、華南農業大學、廣州大學報考點不接受報考中山大學、暨南大學、華南理工大學、廣州醫科大學、廣州中醫藥大學、廣州美術學院、星海音樂學院、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和南方醫科大學的考生報名。
(4)廣東財經大學報考點只接受報考中央財經大學、上海財經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深圳大學、廣東財經大學和西南財經大學的考生報名,并且擬在廣州市報考上述六所高校的考生只能選擇廣東財經大學報考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