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方式
我校碩士生招生分“推薦免試”和“全國統一入學考試”兩種方式錄取。推薦免試面向全國所有符合我校接收條件并獲得推薦免試資格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全國統一入學考試面向應屆本科畢業生,獲得本科畢業證或碩、博士學位的往屆生,或達到同等學力報考條件的考生。
二、招生規模
2016年我校有59個學術型學科專業、7種專業學位面向全國招收碩士研究生。具體招生專業及領域詳見《2016年學術型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及《2016年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各招生學院所列招生人數(包括推免生)為計劃數,實際招生人數將根據國家下達規模和實際報考情況另做調整。
三、學習年限
全日制碩士生(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學制為3年。
四、推薦免試招生
推薦免試生招生專業、報考條件、錄取要求等詳見我校2016年推免工作相關規定。
五、全國統一考試招生
(一)報考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學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必須符合下列學歷等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2016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我校部分專業不招收同等學力考生(詳見招生專業目錄)。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5、報名參加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除須滿足以上第1、2、3各項的要求,同時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二)報名辦法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
1、網上報名時間: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報名網址:“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網址:https://yz.chsi.cn)。
2、報名流程: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網址:https://yz.chsi.cn)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學校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
3、現場確認時間:11月12日前,具體時間詳見各報考點公告,逾期不再補辦,F場確認程序:
(1)考生到報考點指定的地方進行現場確認。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
4、相關說明
(1)在錄取當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2)所有考生均要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3)考生應在報名前詳細閱讀教育部相關規定及本簡章的報考條件,自審合格后再進行網上報名,否則,造成不予考試、不予復試、不予錄取等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擔。
(三)初試
1、各專業初試科目詳見招生專業目錄,其中101政治理論、199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201英語一、204英語二、301數學一、302數學二、303 數學三由教育部統一命題,詳見教育部指定考試大綱;其它考試科目均由我校命題,考試大綱及歷年試題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上下載。
2、初試時間:2015年12月26日至28日(12月28日為考試時間為3-6小時科目)。具體地點及考試相關要求以準考證上規定為準。考生應在2015年12月14至28日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四)復試、錄取
1、符合國家和學校當年復試要求的考生,可進入復試。各專業復試均采取口試與筆試相結合的方式。復試內容為專業課筆試、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綜合情況面試等。專業課筆試科目已在招生簡章中列出;另外,同等學力報考人員和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未獲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考生在復試時須加試兩門大學本科主干課程,具體科目已在招生專業目錄中列出。復試前對考生的身份證、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提交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對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規定者,不予復試。
2、錄取根據2016年國家下達給我校的招生計劃,依據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錄取名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具體錄取方案將在復試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上公布。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