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考類別
21-全國統考(包括少數民族骨干計劃)
22-推薦免試
23-單獨考試
25-管理類聯考(包括125100工商管理MBA、125200公共管理MPA)
27-強軍計劃(自主命題)
為更好地適應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對高層次、多類型人才的迫切需要,調整優化研究生教育結構,進一步完善研究生教育培養體系,積極培養應用型、緊缺型人才,增強研究生教育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教育部決定自2009年起,在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審批設置專業學位的招生單位招收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生,即“應用型”碩士生,專業代碼第三位為5。
我校碩士生招生類別
性質發證類別授予學位
全日制畢業證
學位證學術型學術學位
(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理學、工學、醫學、軍事學、管理學)
應用型專業學位
(金融、翻譯、新聞與傳播、工程、藥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
注:125100工商管理(MBA)、125200公共管理(MPA)可選擇在職或脫產學習。
二、報考條件
(一)21-全國統考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電子科技大學研招網“公告欄”)要求。
4、報考085239項目管理的考生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2)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學歷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3)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后,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報考其他專業的考生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包括成教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學歷后滿2年;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
(5)已獲碩士或博士學位的人員。
注:(1)應屆本科畢業生須在2016年9月1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
(2)有關時限計算從學歷學位證書日期開始至2016年9月1日截止。
(3)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的書面同意。
(4)少數民族骨干計劃名額為10人,我校只接收非漢族考生報考少數民族骨干計劃。
(二)22-推薦免試
詳見《電子科技大學接收2016年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實施辦法》。
(三)23-單獨考試
網上報名單獨考試的考生,考試科目與全國統考完全相同。
(四)25-管理類聯考
1、符合(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2)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3)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后,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注:(1)錄取125100工商管理(MBA)、125200公共管理(MPA),只從參加管理類聯考的考生中選拔。
(2)有關時限計算從學歷學位證書日期開始至2016年9月1日截止。
(五)27-強軍計劃
按解放軍總政治部的規定辦理。
注:強軍計劃名額為30人。
三、報名方法
(一)網上報名
時間:2015年10月10日-31日(9:00-22:00)
網址:yz.chsi.com.cn
要求:1、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報考點以及我校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公告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復試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報名日期內,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
2、網上報名填寫報考信息時注意事項:
(1)考生只填報我校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我校公布復試分數線后,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生源余缺信息并根據自己的成績再填報調劑志愿;
(2)報考類別:應屆本科畢業生、無工作單位人員請選擇“非定向就業”,在職人員、軍人、強軍計劃、國防生請選擇“定向就業”。
(3)報考導師填寫在“備用信息”欄,如:10001李樂民(請勿在“備用信息”欄填寫除報考導師外的其他任何信息),也可在我校復試分數線公布后登錄電子科技大學研招網“碩士復試”補填,復試科目在打印復試通知單時填寫。
3、電子科技大學教職工報考前須向學校人力資源部提出書面申請(申請表在人力資源部網站下載),經所在單位(部門)簽字蓋章后,報人力資源部審核批準。
4、少數民族骨干計劃以報名時填報的信息為準,不得更改。
5、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統考,否則取消推免生資格,列為統考生。
6、現役軍人報考,按解放軍總政治部的規定辦理。
7、MBA、MPA、強軍計劃考生,網上報名必須選擇“電子科技大學”報考點。強軍計劃考生的考試科目選擇全國統一命題考試科目,在現場確認時系統自動更改為對應的自主命題考試科目。
說明:國家按照一區、二區確定考生參加復試基本分數要求,一區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重慶、四川、陜西等21省(市);二區包括內蒙古、廣西、海南、貴州、云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0 省(區)。
(二)現場確認
時間:2015年11月10日-14日
地點:參加全國統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進行確認(必須與網上報名選擇的報考點一致);管理類聯考、強軍計劃考生到電子科技大學進行確認。我校包括兩個校區,在沙河校區現場確認(11月10日-11日,地點:逸夫樓221)的考生根據現場確認時間優先安排在沙河校區參加考試,在清水河校區現場確認(11月12日-14日,地點:主樓B3-201)的考生與沙河校區未能安排的考生,均在清水河校區參加考試,11 月下旬電子科技大學研招網公布最終考試地點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