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條件
1.須獲得母校推免生資格并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中獲得備案。
2.熱愛科學事業,有較好的科研潛力,道德品質良好,遵紀守法。
3.誠實守信,學風優良,無任何考試作弊和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記錄,無任何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4.在大學本科階段學習成績優異,在學期間專業主干課無重修科目或補考記錄。
5.外語程度良好,具有較強的外語聽、說、讀、寫應用能力。
6.具有較強的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
7.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準,心理健康狀況良好。
8.我所接收的推薦免試生一般為碩博連讀生或直博生。
二、申請和接收程序
(一)聯系接收單位
能在所就讀的高等學校取得推薦免試資格的考生,可通過我所網頁等途徑查看碩士或博士招生專業目錄,了解招生信息,并主動同我所招生部門聯系推免接收事宜。
申請者必須通過中國科學院大學招生信息網“網上報名”→“推免申請系統”選擇沈陽自動化研究所,提出網上申請。
(二)填寫、提交材料
推薦免試申請者應直接向我所招生辦提交如下材料:
1.《中國科學院沈陽自動化研究所2016年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申請表》。
2.《中國科學院大學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申請表必須通過在線報名系統中的報表途徑打印。
3.前三年所修課程成績單(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課程成績單)。
4.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5.兩位與申請攻讀學位學科有關的副教授(或相當職稱)的專家填寫《中國科學院沈陽自動化研究所2016年申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專家推薦書》。
6.英語等級證書復印件。
7.申請碩博連讀和直博生,選擇博士導師,填寫《導師選擇登記表》。
8.在公開發行的學術刊物或全國性學術會議上發表的學術論文、所獲專利或其他原創性工作成果的復印件或證明。
9.大學期間的獲獎證書復印件。
申請者最遲應按9月26前將申請材料直接送或寄我所招生部門。部分申請材料也可在考核后提交。
(三)初審
我所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對初審通過者,通知申請者參加復試等事宜。
(四)考核和體檢
1.我所組成考核小組對推薦免試申請者進行考核和體檢,內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專業知識和外語考核及體檢。
2.考核和體檢的時間、地點、方式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并通知考生。
3.考核以面試為主,必要時可筆試。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專業知識和外語水平的考核可同時進行。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品德、人生觀、價值觀、工作學習態度、團隊合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紀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情況。
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對錯誤的認識及改正錯誤的現實表現等證明材料的,應認定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言行或參加邪教組織,情節嚴重的;
(2)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受到治安管理處罰且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
5.專業知識考核重點考查考生對知識掌握的深度和廣度,對知識靈活運用的程度以及考生的實驗技能和實際動手能力等,了解考生從事科研工作的潛力和創造性?己思纫瞬閷W生歷年的學習成績,特別是本科所學專業必修課成績,又要注重對學生的學習能力、創新精神和其他特長等綜合素質方面的考查。
6.外語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聽、說能力及語言運用能力。
7.體檢主要考查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也包括體能、體質和心理素質等方面的考查。體檢須在我所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進行。
(五)擬錄取
1.我所招生領導小組對考核結果進行審議,按照“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確定擬錄取名單,對最終錄取名單進行公示。
2.被確定接收的推薦免試碩士生或直博生必須在2015年10月25日前,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同我所互動完成網上報名、復試確認、擬錄取等各項網上操作。此后,未完成相關接收手續或未落實接收單位的推薦免試生不再保留推薦免試生資格。
3.錄取層次(碩士研究生或直博生)、錄取類型(學術型碩士研究生或專業型碩士研究生)、錄取專業等以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截止2015年10月25日數據為準,后期各工作階段原則上不得改變。
4.被擬錄取的推薦免試生不得再以統考生身份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生統一入學考試。
5.推薦免試生的錄取類別一般為計劃內非定向。
6.對擬錄取的推薦免試生,通過教育部審核通過后與對應統考生同時發放錄取通知書。
三、學制
1.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基本學制一般為3年,最長修讀年限(含休學)不得超過4年。
2.直博生基本學制一般為5年,最長修讀年限(含休學)不得超過8年。
3.通過碩博連讀方式招收的推免生,包括碩士階段在內修讀年限一般為5年,最長修讀年限(含休學)不得超過8年。確定碩博連讀的考生,應按我所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碩博連讀轉博申請,且進行博士招生網上報名。
四、其他
1.對擬錄取的推薦免試生,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取消其錄取資格:
(1)在本科階段最后一學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學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學期)專業主干課程學習成績有不及格科目。
(2)畢業設計(論文)未取得良好以上(含良好)成績。
(3)畢業時未獲得本科畢業證書或學士學位。
(4)政審不合格。
(5)考試作弊或違紀(法)受到“警告”以上處分的,或有其他情節嚴重的違法亂紀行為受到處罰者。
(6)申請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虛作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