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吸引優秀考生報考我校,不斷優化我校研究生生源結構,確保碩士研究生教育質量,特制定吉林華橋外國語學院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政策。
一、錄取至我校的碩士研究生新生可參評研究生新生入學獎學金,具體評選條件見《吉林華橋外國語學院學業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試行)》,其中一等獎學金 8000元,二等獎學金5000元,三等獎學金2000元,新生獎學金在新生入學后第一學期一次性發放。被我校錄取的推免生經我校研究生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審議通過后直接享受一等獎學金8000元。
二、凡錄取至我校的國家計劃內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按國家及學校相關政策可享受“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不低于6000元/年·人,按10個月發放。
三、錄取至我校的國家計劃內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按學校相關政策可享受“研究生學年獎學金”,其中校長獎學金10000元,一等獎學金8000元,二等獎學金5000元,三等獎學金2000元。
四、錄取至我校的國家計劃內全脫產碩士研究生可根據國家政策或相關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20000元/年·人)”和其他專項獎學金。
五、錄取至我校的國家計劃內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從事“三助”工作的可獲得相應的“三助”崗位津貼。
六、家庭特別貧困或發生重大困難的碩士研究生可獲得特別困難補助和助學貸款。
七、以吉林華橋外國語學院為第一署名單位,研究生本人為第一署名人獲得的各類成果與學校老師享受同等的獎勵政策。
八、對考取我校的研究生,在培養過程中表現特別優秀者,如本人有意向,根據學校發展需要,經人事處審定后,畢業后可留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