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簡介
海南醫學院于1993年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委員會批準成立,隸屬海南省人民政府主管,是海南省惟一的一所省屬公辦普通高等醫學院校,“卓越醫生教育培養計劃”試點高校。學校前身是由留日人士林筱海先生于1947年創建的私立海強醫事技術(職業)學校與1948年創建、宋子文先生任第一任董事長的私立海南大學醫學院于1951年合并而成的海南醫學專門學校及新中國成立后續辦的海南醫學專科學校、海南大學醫學部。已形成普通本科教育、成人教育、高等職業技術教育、聯合培養研究生學歷教育和留學生教育并舉的辦學格局。
據 2014年2月官網顯示,學校占地630余畝,設有城西校區、龍華校區2個校區。城西校區位于?谑袑W院路;龍華校區位于海口市龍華路。學校擁有海南省高校中規模最大、設備最先進、功能最齊全的圖書館大樓,館藏文獻總量超81萬冊、期刊近4000種。校園已建成主干雙核心萬兆環網,雙通道連接中國教育與科研計算機網和中國網,實現全校區高帶寬無線網覆蓋的高效能校園網絡。
二、申請條件
1、面向全國高校優秀應屆本科生,并獲得所在學校的“推免生”資格,占用其本科就讀學校的推薦免試資格,推薦手續完備,材料齊全;
2、2016年9月1日前獲得本科畢業證書。
三、接收專業及名額
《海南醫學院2016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中的所有專業與方向。
接收“推免生”人數原則上不超過招生計劃的50%,具體視生源情況而定。
四、申請與選拔考核程序
1、考生填報專業志愿。獲得推免生資格的應屆本科畢業生確定擬申請的專業后,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以下簡稱研招網)的“推免服務系統”填報專業志愿;
2、學校發出復試通知。通過研招網“推免服務系統”向申請考生發出復試通知?忌拥綇驮囃ㄖ髴M快確認是否同意復試。
3、考生參加復試。考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參加復試,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具體復試時間以研究生部網站的通知公告為準。
復試報到時需交驗以下書面材料:
(1)第二代身份證、學生證原件,復印件(身份證復印正反面,學生證復印學生信息和注冊情況);
(2)歷年在校學習成績單原件,并加蓋推薦院校教務處公章;
(3)其他有關材料(如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成績單復印件,其他獲獎證書、本人代表性學術論文、出版物或原創性工作成果等)復印件。
4、體檢?忌趶驮嚻陂g須到我校附屬醫院進行體檢。
5、辦理擬錄取手續。復試及體檢合格者名單上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后,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并確定擬錄取名單。擬被錄取者須在研招網“推免服務系統”按要求及時接受待錄取通知。
五、費用標準及獎助政策
1、學 費:全日制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8000元;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0000元。
“推免生”免繳三年學費。
2、住 宿:學校提供宿舍,配有空調、衛生間、熱水器等設施。
3、獎助政策:國家和我校通過設立獎學金、助學金、助學貸款、三助崗位等制度,建立多元獎助體系,獎勵支持表現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學業。其中,國家獎學金每生每年20000元;國家助學金每生每年6000元(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臨床醫學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與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相結合,期間享受住院醫師相應待遇。其他具體簡章見我校相關管理制度。
“推免生”入學第一年享受當年“國家助學金”及“一等學業獎學金” (以上金額最終以省財政撥款為準),并可申請國家獎學金。
六、其他事項
1、申請人必須保證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我校將在復試結束后對擬錄取的“推免生”進行公示,若申請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實或不準確,我校不予錄取。
2、我校確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學報到時未獲得畢業證書者,學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3、已被接收的“推免生”無須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否則,將取消“推免生”資格,列為統考生。
4、本章程的解釋權歸海南醫學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