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
華東理工大學MPA專業學位教育項目主要依托社會與公共管理學院、法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組成專家師資隊伍。教學培養方案精心設計,以培養國際化的高層次、復合型、應用型管理人才為目標。
二、培養方案
根據國務院學位辦有關MPA培養方案的要求和華東理工大學的特色優勢,2015年華東理工大學MPA的培養方向設為:
1、城市公共管理與公共政策;
2、城市公共資源治理;
3、社會服務管理;
4、資源環境與公共安全治理;
培養方向的最終確定,將在考慮學生規模、職業結構和個人意愿的基礎上,從上述范圍內選擇。
三、報考條件及招生對象
2012年7月31日前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或本科以上畢業并取得畢業證書(一般應有學位證書)的在職人員。重點招收政府部門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機構人員。
符合報考條件的政府部門管理人員,考生資格審查表除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填寫推薦意見外,還須按照國家公務員局的統一要求,經省級人事部門審查蓋章。非政府部門人員,資格審查表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填寫推薦意見。
非政府部門人員錄取比例不超過本校當年招生限額的20%。
四、培養方式及授予學位
采用在職兼讀的非全日制培養方式,2年半(學習年限可延長至4.5年畢業)。學位論文要求緊密聯系科研和社會實踐,尤其是政府部門及非政府公共機構的管理實際。論文形式可以是專題研究成果,也可以是高水平的調研報告或案例分析報告。
凡是課程考試合格和論文答辯通過者,由華東理工大學授予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頒發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統一印制的碩士學位證書。
五、報名方式、時間和地點
采用網上報名與現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
6月23日至7月11日,考生登錄全國統一報名網站“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以下簡稱學位網,網址https://www.chinadegrees.cn )進行注冊,提交報名信息,網上繳納報名考試費。提交報名信息時,考生須上傳本人近期電子照片。照片審核時,信息平臺將自動向照片審核不通過的考生發送手機短信,通知其重新上傳。照片未經審核或審核不通過的考生不能進行現場確認。
7月12日至15日,網上繳費成功且照片審核通過的考生須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港澳臺身份證件、華僑身份證或外籍護照)、學位和學歷證書原件以及《報名登記表》,到各省級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門指定的現場確認點,核驗并確認報名信息。報名信息一經考生簽字確認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應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工作,逾期報考點將不予補辦。只完成網上報名但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現場確認手續的,本次報名無效,所繳報名考試費報考點將不予退還。
10月15日起,教育部將開通2015年專業學位全國聯考準考證下載功能。
六、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在錄取前(時間另定)進行,對于資格審查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不予錄取。如考生持境外學歷、學位報考,資格審查時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
資格審查時須提交如下材料:
1、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原件,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復印件各一份,屆時須查驗原件,提交復印件。
2、“2015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資格審查表”1份,資格審查表需在考生照片及單位人事部門蓋章處加蓋紅色公章,考生須在承諾書考生簽名處簽字,資格審查時提交。
3、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 )打印本人學歷信息,資格審查時提交。無法在網上打印的需至少提前兩個月到“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進行學歷認證,資格審查時提交認證報告。具體認證辦法見https://www.chsi.com.cn/xlrz/ 。
七、考試科目及時間
考試科目政治理論、英語、公共管理綜合能力測試(含公共管理基礎、語文、數學、邏輯),共計3門。其中,政治理論考試由我校自行組織,考試時間另行通知;其余2門全國聯考。
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聯考的時間為2015年10月25日上午8:30-11:30,公共管理綜合能力測試;下午14:30-17:00,英語。
八、錄取與入學
公共管理碩士(MPA)錄取分數線由我校自行確定,學校根據考生初試與復試成績擇優錄取。
錄取新生于2015年春季入學。
九、培養費用
公共管理碩士生全部委托培養,培養費每人共3.5萬元。培養費用可一次性支付也可在培養期間分年度繳納。
十、招生咨詢
華東理工大學MPA教育中心辦公室(五教403室)
電話:201-64253573 021-64253472
傳真:021-64253573 聯系人:吳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