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行政學院是培訓高中級公務員的新型學府,是培養高層次管理人才和政策研究人才的重要基地,也是為中央提供決策咨詢服務、開展公共行政等領域理論研究的重要機構,發揮著公務員教育培訓主陣地和決策咨詢的思想庫作用。具體詳見國家行政學院網站https://www.nsa.gov.cn/ 。
一、招生名額
招收150人。
二、培養目標
國家行政學院招收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研究生,是為政府部門和公共機構培養掌握現代公共管理理論和公共管理方法的高層次、應用型管理人才。
三、招生類別
定向就業生。
報考專業代碼:125200。
考生須為在職人員,在學期間不轉戶口、人事檔案關系。
我院不招收非定向生和推免生。
四、報考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
(四)考生必須符合下列學歷等條件之一:
1.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本科畢業后有3年(到2015年9月1日)或3年以上工作經歷;
2.已獲碩士、博士學位并有2年(到2015年9月1日)或2年以上工作經歷。
(五)年齡不限。
具有領導崗位經驗的考生在錄取階段可優先考慮。
五、報名流程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
(一)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2014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忌卿“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 ,教育網網址:https://yz.chsi.cn ,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按須知要求報名并繳納報名費,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
報考單位:國家行政學院。
報考專業:公共管理(專業學位)。
考試方式:管理類聯考。
報考點:北京聯合大學。
應試外國語:英語。
注意事項:報名期間研招網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并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 )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并將認證報告復印件于2014年11月14日前傳真至國家行政學院研招辦審核(傳真:010-68928736),審核通過后,準予考試。
(二)現場確認
所有考生均須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
時間:2014年11月10日至14日(逾期不再補辦)。
地點:北京聯合大學(北京市朝陽區北四環東路97號)。
須攜帶以下材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截至2015年全國研究生入學考試日期仍有效的居民身份證)。
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
3.網上報名編號。
報考點工作人員對考生報名信息進行現場確認,并進行電子照片采集。
注意事項: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所有考生均應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六、考試
2014年12月15日至27日,考生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稖士甲C》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考生憑《準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未在規定時間內下載《準考證》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
(一)初試科目及時間
科目: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時間:2014年12月27日8:30—11:30。
科目:英語二;
時間:2014年12月27日14:00—17:00。
(二)初試地點
北京聯合大學。
(三)復試與體檢
1.復試
全國聯考成績公布后,考生在國家行政學院研究生招生網(網址:https://yjs.nsa.gov.cn )查詢初試成績、復試名單,進入復試的考生自行下載《復試通知》。
復試須攜帶以下材料:
1.《復試通知》;
2.初試《準考證》;
3.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其報考國家行政學院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書面證明并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公章。
復試時間:2015年4月上中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復試地點:國家行政學院。
復試方式:面試。
2.體檢
參加復試的考生自行到北京市二級甲等(含)以上醫院進行體檢,并在復試時將體檢報告交國家行政學院研招辦,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七、錄取
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和身體健康狀況,綜合評定,擇優錄取。
所有擬錄取考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八、學制及學習方式
學制:3年。
學習方式:周末休息日。
授課地點:國家行政學院。
九、學位授予
按照國家行政學院學籍管理和學位授予的相關規定,完成規定課程,修滿學分,通過學位論文答辯,獲得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研究生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