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概況
山東交通學院始建于1956年,現已成為山東省唯一一所以培養水、陸交通專業人才為主的普通高等學校。2011年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為培養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試點工作單位。學校占地面積2200余畝,分為無影山校區、長清校區、威海校區3個校區辦學,F有全日制在校學生19367人,專任教師990人,其中正高級職稱97人、副高級職稱356人。
二、培養目標
交通運輸工程領域:本領域設載運工具運行安全與節能環保、港航路橋與隧道工程、海洋運輸與物流等方向,培養基礎扎實、素質全面、工程實踐能力、技術創新能力及團隊協作能力強,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社會責任感的應用型、復合型高層次工程技術和工程管理人才,能夠從事交通運輸領域項目規劃、設計施工、組織管理、科技開發和科學研究等工作。
船舶與海洋工程領域:本領域設船舶與海洋結構物設計制造、船舶電子電氣與輪機工程、游艇游輪工程等方向,培養基礎扎實、素質全面、工程實踐能力、技術創新能力及團隊協作能力強,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社會責任感的應用型、復合型高層次工程技術和工程管理人才,能夠從事船舶與海洋工程領域項目規劃、設計施工、組織管理、科技開發和科學研究等工作。
三、培養方式及學制
我校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采用全日制的培養方式,學制為3年。
四、招生專業及人數
我校2015年2個專業領域招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計劃共招生40人左右,招生專業領域及人數見下表。
招生專業領域及招收人數
各領域實際招生人數將根據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規模及生源情況略作調整。
五、報考條件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 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體檢要求。
4. 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2015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2015年11月14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六、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一)網上報名:
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 chsi. com. cn ,教育網址:https://yz. chsi. cn,以下簡稱研招網)按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
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并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忌部稍趫竺盎驁竺陂g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s://www. chsi. com. 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二)現場確認: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在規定時間內到報考點指定地方現場核對并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
1. 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
2. 在2015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3.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4. 考生本人對網上報名信息要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5. 考生按規定繳納報考費并采集本人圖像信息。
七、入學考試
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兩階段。
1. 初試
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日期和時間由教育部公布。初試方式均為筆試,具體各專業初試科目見我校招生專業目錄。
2. 復試
(1)復試時間:一般在4月初進行。具體時間屆時將在我校網站公布。
(2)復試筆試科目請到我校網站查詢。
(3)具體復試辦法在復試前確定并公布。
(4)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的考生,復試時要進行本科主干課程和相應能力的考查,其中筆試科目不少于兩門。
(5)復試不合格考生不予錄取。
八、錄取原則
入學考試結束后,成績達到國家和學校標準的考生,按初試、復試綜合成績分專業(方向)由高到低排序,按照相同專業第一志愿、相近專業第一志愿優先錄取。如有缺額,再按照相同專業調劑志愿、相近專業調劑志愿的順序予以錄取。
九、資格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