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條件
具有推免資格的全國著名大學、學院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并取得所在學校的推免生資格。
具有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操和集體主義精神,社會主義信念堅定,社會責任感強,遵紀守法,積極向上,身心健康。
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任何考試違紀、作弊和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行為。品行優良,無任何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勤奮學習,刻苦鉆研,成績優秀,特別是專業成績名列前茅,全國大學英語四級合格(425分)以上。無重修、補考課程,已具備獲得學士學位授予的各項條件。
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和專業創作、表演能力傾向,在理論研究和實踐創作方面有突出成果,具備作為研究生培養的素質。
二、申請材料
南京藝術學院2015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附件一)(需提交電子版和紙質版,紙質版為電子版的打印件,并貼上照片和在所需欄目簽字、蓋章);
兩位與申請學科有關的副教授(或相當職稱)以上的專家推薦信(附件二);
其他證明自己水平和能力的材料:
(1)本科階段成績單復印件(須加蓋教務處公章);
(2)英語六級或四級成績證明復印件;
(3)計算機等級證書復印件;
(4)獲獎證書復印件;
(5)在全國藝術類核心期刊或CSSCI期刊公開發表學術性文章復印件;
(注:復試時需帶原件審核。)
體檢合格證明(可在復試前提交)。(注:附件一、二可從研究生處網站下載,電子文檔在填寫時請勿變動格式)
三、申請程序
有意者可通過“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簡稱“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s://yz.chsi.com.cn/tm)查閱南京藝術學院推免招生專業目錄,選擇相應的學院、專業及研究方向,并于2014年9月18日 (以收到郵戳為準)前將填好的全部申請材料(統一用A4紙)寄(或送)達南京藝術學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通信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4號 郵政編碼:210013)
申請者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推免服務系統”上的信息注冊、上傳照片、網上繳費、填寫報考志愿等工作。
我校對申請者的材料進行審查、評議,確定復試名單,并通過“推免服務系統”向申請者發出復試或不予接收復試的通知。
10月中旬左右,我校對申請者進行復試。經復試后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公示10天,無異議者視為錄取,寄發接收函。未經復試的申請者或復試不合格者均不予錄取。
四、其他有關事項
如果申請者提供的材料不真實,一經發現,立即取消申請者免試資格。
申請表里“申請人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推薦意見”欄如因本人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工作安排滯后,暫時不能蓋章的,可以先由院(系)簽署意見,但最遲須于復試前提交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同意推薦并該生已具備推薦免試資格的證明,否則申請無效。
研究生處
201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