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JBYS考研網小編收集整理了北京大學2015考研招生簡章,有意報考北京大學的學生請仔細閱讀。詳情如下:
一、推薦免試
按照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北京大學通過推薦免試方式接收全國重點大學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包括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和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
(一) 申請與材料
教育部建立“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s://yz.chsi.com.cn/tm),作為推免工作統一的信息備案公開平臺和網上報考錄取系統。
取得推薦學校推免資格及名額的應屆優秀本科畢業生方可申請。申請者應按照教育部的要求,登錄推免服務系統,在系統中注冊和填寫基本信息,完成網上報名、網上繳費、接受復試確認和待錄取確認等環節。
此外,申請者還須按照我校的相關具體要求進行申請并提交書面申請材料,詳見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公布的《北京大學2015年接收推薦免試研究生的辦法》(網址:https://grs.pku.edu.cn/zsxx/sszs/tjms/)。
(二) 初審與復試
1、各院系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對申請材料初審后,通知通過初審的申請者來我校參加復試。
2、復試實行差額復試,擇優錄取。具體差額比例由各院系根據自身特點和生源狀況自行確定。
3、選拔辦法由各院系根據其學科特點制定,筆試或面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選拔辦法一經公布不得隨意更改。
4、推免生的綜合面試時間原則上不少于20分鐘。
(三) 待錄取與公示
1、院系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向擬接收的申請者發送待錄取通知,請申請者在院系規定的時間內在網上確認是否接受待錄取。若在規定時間內未確認,則視為放棄。
2、我校不再另行向接收的推薦免試研究生(含碩士生和直博生)發送接收函。
3、2014年10月25日前,院系在網上公示待錄取名單。推免生可登錄院系網站查詢公示名單,或在研究生院碩士、博士招生網頁的“錄取信息”查詢。若有疑問,可于公示期內向院系提出,各院系予以及時答復。
(四) 復審與錄取
在正式發出錄取通知書之前,我校將對獲得待錄取資格的推免生,按照我校有關要求進行資格復審,未通過者將被取消錄取資格。
二、報名考試
(一) 報考條件
報名參加全國統一考試,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一般應有學士學位。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一般應有學士學位。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9月1日)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只能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5、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我校的考生,須在國家核心期刊上發表一篇以上與所報考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署名前2位)。除復試外還須加試兩門本科專業基礎課,部分專業還將加試實驗等科目。
6、參加專業學位考試考生的報考條件,詳見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網頁(網址:https://grs.pku.edu.cn/zsxx/sszs/zyxwzsjz/)上所公布的相關招生簡章。
(二) 報名辦法
1、招生院系、專業、研究方向、考試科目、招生人數及相關說明,請見我校研究生院網頁(網址:https://grs.pku.edu.cn/zsxx /sszs/shuozsjzjml/)或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
2、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報考考生的資格審查將在復試階段進行,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不予錄取,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報考我校的考生均須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報名(網址:https://yz.chsi.com.cn/),報名時間按教育部統一規定,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4、報名費:按北京教育考試院規定收取。
(三) 入學考試
1、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
2、初試時間按國家教育部統一規定進行,初試科目詳見招生專業目錄。
3、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四) 復試安排
復試時間一般在3月下旬,具體說明如下:
1、參加初試并獲得復試資格的考生,應在復試前到北大研究生院網頁下載相關表格,按規定時間提供可以證明自身研究潛能的各種材料,包括攻讀研究生階段的研究計劃、學校正式成績單、科研成果等。
2、報考考生的資格審查將在復試階段進行。
3、我校采取筆試、口試或兩者相兼的方式進行差額復試,以進一步考察學生的專業基礎、綜合分析能力、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和動手能力等。
4、參加復試的同學一般應達到復試分數線。
5、除專業目錄規定或特別說明外,復試人數一般為招生規模的120%左右。對于生源充足的招生院系或專業,以及復試階段進行專業課筆試的學科專業,復試人數將適當增加。
6、復試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復試成績及格者能否錄取,以考生的總成績名次為準?偝煽儼▋刹糠,即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一般在30%至50%的范圍內。
7、具體差額比例和初試、復試成績所占權重由各院系根據本學科、專業特點及生源狀況在復試前確定。對于經過初試和復試仍不能確定是否錄取的考生,我校將進一步組織復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