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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5年中國地質大學(北京)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發布時間:2017-03-25 編輯:bin

          一、招生人數

          2015年我校在以下專業領域招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計劃招生規模約900人。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學習年限為二至三年。

        院系代碼及名稱

        專業領域代碼及名稱

        301  地球科學與資源學院

        085217  地質工程

        302  工程技術學院

        085201  機械工程
        085204  材料工程
        085213  建筑與土木工程
        085216  化學工程
        085217  地質工程
        085224  安全工程
        125600  工程管理碩士

        303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085204  材料工程
        085216  化學工程

        304  信息工程學院

        085208  電子與通信工程
        085210  控制工程
        085211  計算機技術
        085212  軟件工程
        085215  測繪工程

        305  水資源與環境學院

        085214  水利工程
        085217  地質工程
        085229  環境工程

        306  能源學院

        085217  地質工程
        085219  石油與天然氣工程

        307  人文經管學院

        035102  法律碩士(法學)
        125100  工商管理碩士
        125200  公共管理碩士
        125300  會計碩士

        308 外國語學院

        055100  翻譯碩士

        309  珠寶學院

        085204  材料工程
        135108  藝術設計

        310  地球物理與信息技術學院

        085208  電子與通信工程
        085217  地質工程
        085219  石油與天然氣工程

        311  海洋學院

        085217  地質工程
        085219  石油與天然氣工程

        312  土地科學技術學院

        085215  測繪工程
        085217  地質工程
        125200  公共管理碩士

        319  數理學院

        085204  材料工程
        085211  計算機技術
        085216  化學工程

        501  科學研究院

        085217  地質工程

          二、報考條件

          (一)我校招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參加全國統一考試的報考條件按下列規定執行: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2015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2年或2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到2015年9月1日,下同),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須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同時需滿足以下條件: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輔修過所報專業本科的主干課程3-5門(需加蓋輔修學校教務處的公章);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除中央黨校成人教育學院本科學歷外,其余的黨校本科學歷不能報考;

          (6)在境外獲得的學歷證書須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

          (7)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只能報考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碩士生;

          (8)在讀研究生,需提供就讀學校同意報考的證明,并在錄取前先辦理原就讀學校的退學手續。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的體檢要求。

          (二)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方可報考)。

          (三)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4、5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三、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一)網上報名

          1.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報考資格審查將在復試階段進行。

          2.報名采取網上提交報考信息、網上交費和現場照相相結合的方式。所有報考人員都必須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s://yz.chsi.cn)進行報名,并在規定的時間內憑報名號到報名點照相。網報時間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預報名時間為2014年9月28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3.網上報名時需按照規定選擇報名點:

          在京參加全國統一考試及報考單獨考試、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和工程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的考生必須選擇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報名點(報名點代碼1165)報名,免試生和在外參加全國統一考試的考生須選擇推薦學;虍數(省、市)招辦指定的就近報名點報名并按照報名點的要求照相。

          4.考生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確定復試分數線后,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生源余缺信息并根據自己的成績再填報調劑志愿。

          5.請考生在網上報名時填寫正確的個人信息,認真核對網上提交的內容,正確選擇報考學院、專業及研究方向。考生須牢記網上報名生成的報名號和密碼,如因提交信息有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6.考生在教育部規定時間內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本人《準考證》。

          (二)現場確認

          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須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到報考點進行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并照像。

          報考點現場確認時間:2014年11月10日-14日

          四、考生資格審查

          報考資格審查在復試階段進行,考生來校參加復試時須提供以下材料:應屆本科生提供完整注冊后的學生證;往屆本科畢業生提供本科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有學位證書者一并提供);同等學力考生提供專科畢業證書、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輔修過所報專業本科的主干課程3-5門的成績單(需加蓋輔修學校教務處的公章)。對不符合報考資格者,不予復試。

          以應屆本科生資格報考的考生,錄取后需在入學報到時提供本人本科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無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學籍。

          五、考試

          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

          (一)初試

          (1)初試日期和時間:2014年12月27日-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試科目

          1、101-思想政治理論、199-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2、外國語(201-英語一、204-英語二、202-俄語、203-日語);

          3、302-數學二或業務課一;

          4、業務課二;

          5、我校初試科目中有以下全國統考和聯考科目,全國統考和聯考科目由教育部統一命題,考試大綱由教育部制定。

          全國統考和聯考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論、201-英語一、204-英語二、202-俄語、203-日語、302-數學二、199-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397-法碩聯考專業基礎(法學)、497-法碩聯考綜合(法學)。

          (二)復試

          1.復試時間:一般在4月初至中旬。具體時間屆時將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網站公布。

          2.復試內容:一般包括外國語聽力、口語測試和綜合復試。綜合復試將采取面試+專業知識綜合筆試方式。復試主要考察考生的專業基礎知識、綜合分析能力、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等。

          3.復試比例及權重:實行差額復試,復試人數一般為招生人數的120%左右。初試、復試權重等由各院系根據本學科、專業特點及實際生源情況在復試前確定并公布。

          4.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的考生及跨專業報考考生,在復試時需加試兩門所報考專業本科主干課程。

          5.復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