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報名時間:報名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
(一)網上報名。報考2015年碩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2014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2.報名流程:
網上報名網址: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 //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研究生教育網上公告要求報名,網報時填寫的各項信息,必須與本人的自然信息以及各類學籍學歷認證信息完全一致?忌诂F場確認時務必認真仔細核對,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忌W上填寫信息時務必詳細填寫本人的聯系方式、通信地址、郵政編碼以及家庭成員的聯系方式,以確保在錄取時能保持暢通的聯系。在上述報名日期內,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
3.報名注意事項:
(1)考生考前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后,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生源缺額信息并根據自己的成績再填報調劑志愿。
(2)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應按招生單位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準確填寫個人信息,對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規、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招生單位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2015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暫行)》進行處理。
(4)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并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忌部稍趫竺盎驁竺陂g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同時將復印件交我校研招辦備案。
(5)考生報考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6)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否則,將取消推免生資格,列為統考生。
(二)現場確認。所有考生均須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并繳費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1.現場確認時間:2014年11月10日-11月14日。逾期不再補辦。
2.現場確認程序:
(1)現場確認地點:①選擇'沈河區報考點'的本校應屆本科生,我校研究生處將統一組織照相及繳費事宜,詳細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網報結束后將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網上另行通知。②其他考生應到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進行確認報名。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
在錄取當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自學考試機構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所有考生均要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3)考生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4)考生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六、報考資格審查
我校將對考生網上填報的報名信息進行全面審查,并重點核查考生填報的學歷(學籍)信息,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準予考試。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向我校研招辦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后,再準予考試。
我校在審查考生資格時,如發現偽造證件將通知公安機關并配合公安機關暫扣相關證件。
七、初試
(一)2014年12月15日-12月29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稖士甲C》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
(二)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三)入學考試時間: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兩部分。
初試時間:2014年12月27日-12月28日?荚嚂r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試科目有三門或四門,詳見我校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每科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考試方式均為筆試。
復試時間:2015年3月至4月。有關復試的具體時間和方案請考生注意瀏覽我校研究生教育網通知。
八、違規處理:對于考生申報虛假信息、材料、考試舞弊等行為的,一經發現,不論進入招生工作的哪個階段,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18號〕)和《2015年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九、考試科目:
(1)101思想政治理論、201英語一、203日語、302數二、303數三、306西醫綜合、307中醫綜合為全國統考科目,其他考試科目為我校自命題科目。
(2)611藥學基礎綜合和349藥學綜合為有機化學、分析化學、生物化學、生理學四門課程綜合能力測試,滿分為300分,題型全部為客觀題,每門課程占75分,其中單選題25道50分,多選題10道10分,判斷題15道15分。
(3)612中藥學綜合和350中藥專業基礎綜合為中藥學、中藥制劑分析、天然藥物化學三門課程綜合能力測試,滿分為300分,每門課程占100分,考試內容傾向基礎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