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語言大學2015年關于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實施辦法已發布,詳情如下:
為進一步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力度,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微博]究生工作辦法的通知》(教學廳〔2014〕5 號)等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領導機構
學校成立以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長為組長的接收推免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各接收學院(含學部、中心,下同)院長、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長、研究生院負責同志組成。同時各學院成立由院長擔任組長的接收推免生工作小組,選派學術水平高、作風嚴謹、公正廉潔的教師參加推免生復試和錄取工作。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該項工作的日常組織管理。
二、接收專業及人數
我校2015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內專業均可接收推免生,各專業接收推免生總人數詳見表一。
三、申請人需具備的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身心健康。
(二)誠實守信,學風端正,未受過任何處分,無任何考試作弊、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記錄及其他違法違紀記錄,對學術研究或科學實踐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
(三)申請人須為招生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不含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獨立學院和本科三年提前畢業的學生),且可獲得推薦免試資格。
(四)申請人本科所學專業原則上與申請推免專業相同、相近或相關。
四、選拔程序
(一)9月28日至10月7日,推免生在“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進行報名,選擇學校相關專業。
推免生報名成功后,請及時關注“推免服務系統”系統,查詢、選擇招生單位發出的復試通知,并關注北京語言大學研究生院網站的相關通知,按照要求參加復試。
2014年10月11日—13日,所有獲得復試資格的考生到北京語言大學參加專業科目筆試、面試(具體日程、地點安排詳見研究生院網站通知)。
(二)考生在復試時須向報考學院提交以下材料,并依順序裝訂成冊:
1.填寫《北京語言大學2015年接收推薦免試生申請表》(校研究生院網站下載)。
2.有效期內且每學期均注冊的學生證、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原件(備查)及復印件。
3.至目前為止的所有本科成績單原件一份,須加蓋本科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公章。
4.大學英語六級考試證書原件(備查)及復印件。
5.學術科研成果(發表的論文、出版的專著或承擔的課題結項書等)及獲獎證書原件(備查)及復印件。
(三)實施辦法
復試著重考察學生科研創新潛力,對學科的認識、學科知識的綜合應用能力,考生知識結構及背景等。復試采用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復試內容主要包含以下三方面:
1.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占復試成績的20%)
2.專業綜合面試(占復試成績的50%)
專業綜合面試旨在對復試考生的專業知識和分析能力等素質進行考察與測試。專業綜合面試由各專業組成復試小組,每組由三位到五位研究生指導教師參加,按百分制分別打分。
3.專業綜合筆試(占復試成績的30%)
考試時間120分鐘。考試內容涉及本專業若干課程的知識,按百分制打分。各專業研究方向綜合考試所涉及的具體內容另行通知。
五、接收原則及要求
我校按照公平、公正、公開、寧缺勿濫的原則,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礎上,加強對考生創新精神和能力、專業興趣和素養等方面的考查,根據考生的復試成績,結合申請材料,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擬錄取名單報學校推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公示,并上報北京教育考試院及教育部。
(一)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予錄。
(1)未經復試的考生一律不錄取。
(2)復試期間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或考試違紀、替考,或身體及思想政治道德狀況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錄取。
(3)專業綜合筆試成績低于60分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4)專業綜合面試成績低于60分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5)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有嚴重問題的(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成績低于45分),不予錄取。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我校將取消其錄取接收資格:
1.申請人提供的材料與事實不符,存在舞弊現象的;
2.申請人在本科第四學年學習期間有不及格科目的或有補考不及格科目的;
3.在畢業時未獲得畢業證書或學士學位證書的;
4.畢業論文成績在“良”以下(不含良)的;
5.患有嚴重疾病隱瞞不報的;
6.未按接收錄取函要求完成擬錄取確認的;
7.發生影響接收錄取的其他事項。
六、其他事項
經學校調檔政審后,由學校統一寄發錄取通知書,寄發時間為2015年6月份。
七、學費及獎助體系
(一)從2014年起,所有納入國家計劃的全日制研究生都要繳納學費,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學費為8000元/年,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學費為9000元/年。
(二)學校自2014年9月起實行新的獎助辦法。學校研究生獎助體系由研究生獎學金、學校研究生科研獎勵計劃、研究生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學校研究生特殊困難補助與入學“綠色通道”共五部分組成。
(三)研究生獎學金包含國家獎學金和學業獎學金。
國家獎學金用于獎勵學習成績特別優秀、科學研究成果顯著、社會公益活動表現突出的全日制(全脫產學習)研究生,獎勵額度為碩士研究生2萬元/生/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