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簡介
北京聯合大學2014年獲得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教育,為北京市屬的第三所具有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教育資格的高校,于2015年正式在全國招生。該專業學位旨在培養德才兼備,具備較堅實的法學理論基礎和較全面的法律實務知識,較熟練地運用一門外語,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對外開放事業的需要,適應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需要的高層次的復合型、應用型法律專門人才。
培養目標位為面向首都、面向基層、面向行業,緊密結合國家、首都社會經濟發展政策,著力培養具有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德才兼備、掌握法律專業領域堅實的基礎理論和寬廣的專業知識、具有較強的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法律專業工作、具有良好的職業素養的高層次、復合型、應用型法律人才。重點培養社會發展急需的社區治理法務、中小企業法務等方面的復合型法律人才。
具體要求包括:
1.掌握中國馬克思主義的基本原理,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公民素質,深刻把握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和法律職業倫理原則,恪守法律職業道德規范。
2.掌握法學基本原理,具備從事法律職業所要求的法律知識、法律術語、法律思維、法律方法和職業技術。
3.能綜合運用法律和其他專業知識,具有獨立從事法律職業實務工作的能力,達到有關部門相應的任職要求,具有較強的適應性和競爭力。
4.較熟練地掌握一門外語,能閱讀專業外語資料。
按規定修完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課程,且符合北京聯合大學大學研究生學位授予的相關條件者,頒發學歷證書,并授予碩士學位。
二、報考條件:
1、參看“北京聯合大學2015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學術型)研究生簡章”中所列的報考條件。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必須為法學專業的(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方可報考)。
三、報名
參看“北京聯合大學2015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學術型)研究生簡章”中所列的報考條件及程序。
四、考試
(一)初試
1. 法律碩士(法學)的考試科目為:①101思想政治理論100分;②201英語一100分;③397法碩聯考專業基礎(法學)150分;④497法碩聯考綜合(法學)150分。外國語聽力和口語測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不計入初試成績。
2. 參考書目:教育部考試中心指定書目。
3. 初試時間為2015年1月初,具體日期以教育部的通知為準。
(二)復試
4. 復試時間一般在4月,復試名單及具體復試要求將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頁上公布,請考生自行查詢并下載相關材料。
5. 我校將根據教育部有關考生進入復試的基本要求,結合本年度招生計劃和生源質量情況,確定我校復試分數線。
6. 實行差額復試,復試人數一般為計劃招生規模的120%左右。具體復試方式以及初試、復試成績所占權重由學院根據學科專業特點及生源狀況確定。
7. 復試不合格考生不予錄取。
8. 復試報到時進行報考資格審查。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考生不得參加復試。對在入學考試中作弊的考生,我校將通報其所在學;騿挝唬斈曜鞅椎目忌乱荒甓炔辉试S報考,情節嚴重的,給予暫停參加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3年的處理;對作弊的在校生,將予以直至開除學籍的處罰;作弊的在職考生由考試機構通報其所在單位,由有關部門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于違法者,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體檢
體檢復試期間統一進行,新生入學時復檢,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體檢醫院為北京市體檢中心或我校校醫院。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等部門的相關文件規定。
六、錄取
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按照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結合綜合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擇優錄取。
七、學習方式及年限
全部為全日制培養方式。基本學制2年。
八、其他
1. 達到國家復試標準,但未達到我校復試線的考生,應聯系調劑單位。
2. 考生與所在單位因報考研究生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
3. 現役軍人報考碩士生,按解放軍總政治部規定辦理。
4. 本招生簡章的最終解釋權在研究生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