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考條件
2011年7月31日前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或本科以上畢業并取得畢業證書(一般應有學位證書)的在職普通中學、小學、幼兒園和其它中等學校的文化基礎課專任教師或管理人員,以及省、市、區、縣教育研究部門或政府機關教育系統中有相當于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職務的教研員或管理人員。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資格審查表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填寫推薦意見。不接受高等學校教學或管理人員報名。
專業學位代碼:045100 教育碩士學位類別名稱:教育碩士
二、我校教育碩士招生學科領域名稱(及代碼)
教育管理(代碼: 045101)、學科教學(思政)(代碼:045102)、學科教學(語文)(代碼:045103)、學科教學(數學)(代碼:045104)、學科教學 (物理)(代碼:045105)、學科教學(化學)(代碼:045106)、學科教學(生物)(代碼:045107)、學科教學(英語)(代碼:045108)、學科教學(歷史)(代碼:045109)、學科教學(地理)(代碼:045110)、現代教育技術(代碼:045114)、小學教育 (代碼:045115)、心理健康教育(代碼:045116)、學前教育(代碼:045118)等14個學科領域。其中,現代教育技術領域只對中、小學從事信息技術課程教學的教師開設。2015年我校在職教育碩士總招生指標為200名,具體分配辦法請見附表。
其中教育管理專業由教育科學學院和公共管理學院共同招生,錄取時我校將參考考生志愿,并按不同分數段和一定比例分配到以上兩學院,對此無異議者方可報考我校。
三、學習年限及培養方式
1. 學習年限
我校在職教育碩士學習年限一般為3年,對于個別因工作原因不能在3年內完成學業的,可適當延長學習年限,最長不超過6年。
2. 培養方式
我校在職教育碩士主要采取在職兼讀方式培養,相關課程學習安排在第一、二學年的寒暑假進行。其中學科教學(英語)專業采取半脫產方式學習,要求在第一學年脫產學習一個學期,其余課程利用寒暑假學習。
四、學位授予
對修完全部課程,成績合格,通過學位論文答辯,符合我校學位授予條件的學員,由我校授予教育碩士學位。
五、報名手續
全國教育碩士報名手續分為:資格自審→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準考證發放四個個步驟。
1.資格自審:根據國務院學位辦關于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報考條件(本簡章所列第一點)的規定進行,符合報考條件的方可報考,如不滿足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將不予錄取,責任由考生自負。
2.網上報名:
考生在2014年6月20日至7月10日期間登錄全國統一報名網站“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按網站說明和要求完成網上報名、繳費和上傳照片,生成并打印《2014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報名登記表》。
3.現場確認:
考生在2014年7月11日-14日期間持該《2014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報名登記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港澳臺身份證件、華僑身份證或外籍護照)、符合報考條件的本人最高學位和學歷證書原件、《報名登記表》以及現場確認點所要求的其他材料到指定的現場確認點核驗和確認。
現場確認點有3個:①廣州市五山華南理工大學海麗文體中心(已變更,請留意)、②廣州市解放北路桂花崗東1號廣州大學桂花崗校區綜合樓二樓大廳、③深圳市南海大道3688號深圳大學文科樓H3-101(北校門進入右轉約300米處),F場確認時間為:上午9:00-12:00、下午13:30 —16:30,F場確認地點為本人網上報名所選擇的報名點(現場確認點所在城市,即為考點所在城市)。
現場確認時,考生須持規定的身份證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或護照)至現場確認點,由工作人員核驗,通過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鑒別儀驗證報名信息,并拷貝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內數碼照片文件(持護照者除外),本人在現場打印生成的《2014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報名登記表》上簽字確認。報名信息一經簽字確認,一律不得更改。專業學位報名采取網上報名與現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現場確認點只接受在網上已經成功填寫、提交報名信息并獲得網報編號、繳交報名考試費并成功上傳照片、且選擇該報名點的報考者報名。若只在網上報名而未到指定的現場確認點辦理相關手續的考生,本次報名無效,所繳報名考試費不予退還。
考生須注意通過網上提交報名信息上傳的電子照片必須符合規定要求的,如果有誤,及時修改。由考生現場簽名確認后的信息,由考生本人負責,一律不作更改。由于證件遺失或尚未辦理等原因,無法在現場確認時出具上述規定的有效身份證件的考生,網上報名時證件類型應選擇“暫無”。在現場確認時須簽署《預報名承諾書》,并于10月9日至10日持規定的有效身份證到各現場確認點指定地點修改信息。屆時未兌現承諾的,將無法下載準考證,本次報名無效,所繳報名考試費不予退還。
廣東省外考生可在當地報考,具體請咨詢當地省學位辦。
4.準考證發放
考生務必于2014年10月16日后自行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考試地點準考證上注明),省學位辦不再另行發放,我辦亦不另行通知。
六、考試
(一)考試科目
1.全國聯考:教育學和心理學綜合、英語(其中學科教學(英語)考英語二),全國統一命題、統一考試。
聯考參考書:
英語:《在職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聯考英語考試大綱》(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出版);其中,學科教學(英語)專業方向使用《在職攻讀教育碩士專業學位全國統一(聯合)考試大綱(英語二)》(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
教育學和心理學綜合:《在職攻讀教育碩士專業學位全國統一(聯合)考試大綱及指南》(教育學、心理學)(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
2.專業基礎課,由我校自行組織,復試時考核?荚嚳颇吭斍檎堃姼奖恚忌勺孕匈徺I。
3.政治理論,由我校自行組織,復試時考核。
(二)全國聯考時間:2014年10月26日(含教育學和心理學綜合、英語)?忌雸隹荚嚂r將核驗準考證、身份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