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全稱:安徽醫科大學
二、辦學層次:本科
三、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四、辦學地址:校本部: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81號;南校區:安徽省合肥經濟開發區翡翠路15號,
五、錄取規則及要求:
1.按照教育部頒布的最新文件和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有關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執行,實施招生工作“陽光工程”。
2.以公平、公正、公開、擇優原則,以考生高考(微博)成績為依據,從高分到低分,德、智、體、美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3.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加分進檔。
4.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各省份平行志愿投檔原則錄取。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嚴格按照考生報考學校志愿先后錄取。即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不滿時,再考慮第二志愿考生,以此類推。
5.我校錄取按 “分數優先”的方式進行錄取。對所報專業均不能滿足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可隨機調劑至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偡(含加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英語成績較高的考生。
6.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對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必測科目等有報考等級要求的,按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有關報考等級要求執行。
7.考慮到我校外語教學資源的配置情況和學生在校期間的學習及以后就業,建議非英語語種考生不要報考我校。
8.高考成績要求:考生各科目成績一般要求達到及格線,不要求加試其他科目。
9.考生健康要求:以教育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關于醫學類學生體檢的要求為依據。對色盲、色弱的考生,我校將不予錄取。
10.我校各專業不受男女生比例限制。
11.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各有關專業的專業方向詳見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報考指南及我校招生網,請考生報考我校時務必注意自己報考專業的備注。
六、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安徽醫科大學”,普通高等學校學歷證書。
七、學費標準:均按照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財政廳和安徽省教育廳核準的標準執行。收費標準如有變更,以安徽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最新收費標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