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時間、地點:
2014年11月12日—14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嚴守時間,過期不候。逾期未確認者,報名無效,責任自負。
地點:北京外國語大學東院第四大教室(見附圖)
二、現場確認程序:
1、向工作人員報出本人“網上報名編號”(9位數字);出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
2、告知工作人員本人為應屆生還是往屆生等考生類別,相應查驗以下規定的證書、證件原件:
(1) 國民教育序列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
身份證,學生證(北京地區高校);
(2)往屆生:
第二代身份證,已獲得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
網報信息中“戶口或檔案所在地”均不在北京的往屆生,須出具在北京地區的工作單位開具的工作證明(《工作證明》模板)。以上證書、證明均需原件。
此外,同等學力考生(只獲得本科畢業證書、無學士學位證書者)還須出示:在國家一級中文核心學術期刊上已發表過與報考專業相近或相關的兩篇以上學術論文的期刊原件(或學術期刊編輯部的“論文發表通知”原件),同時提交復印件;
海外留學畢業考生還出示:海外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書原件,同時提交認證書的復印件。
3、考生在網報階段自行確認本人網報信息,我,F場不再收取《全國碩士生入學考試報名信息表》。按教育部及北京市文件精神,今年現場確認期間不再修改個人信息。
4、報考點采集考生本人圖像信息(現場拍攝免冠照片)。
三、具體要求:
考生本人參加,不可代替;有意代替且隱瞞身份者,以作弊論處,取消考試資格。有嚴重疾病(不能出行)等不可抗力原因者,請代辦人持書面材料(本人簽字的委托書、身份證復印件、醫院診斷證明等)到現場申請代辦。
(一)考生自行查看我校研究生院網上通知《關于2015年碩士研究生全國統考資格審查的通知》及《資格審查公布名單》(將于11月7日前公布),在名單中的考生,按《名單》中審核意見,除參加正常資格審查外,須遞交所需材料復印件備案。
(二)證件審查:
1、身份證件:所有考生須出具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通過“身份證鑒別儀”查驗真偽;應屆本科生須出示本人有效學生證原件(各學期均正常注冊);
2、學歷證件:非應屆生須出具本科畢業證和學士學位證原件;同等學力人員須出具本科畢業證書和已公開發表文章的學術期刊原件。
未按要求提供身份證件、學歷證件或相關材料的考生不能通過資格審查,不予確認,報名無效。依靠提供虛假材料獲得考試資格和考試成績屬于作弊行為。
(三)資格審查通過后,考生提供本人的“報名號”,已完成網上交費的考生進行現場照相,否則網上報名無效。
(四)按教育部統一要求,考生于12月15—28日在網上自行打印準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