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確認時間及作息時間
2014年11月6日-11月14日,8:00時-16:30時。
二、報名確認地點
長春市招生委員會辦公室(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衛星路2726號,衛星路與彩云街交匯處,長春職業技術學院東北角),乘車路線:17路、160路、190路、225路、238路、輕軌在長春職業技術學院下車。
三、接收生源范圍
1、接收本地區報考全國統考(含法律碩士、會計碩士、圖書情報碩士、審計碩士)的考生報名;
2、接收全國報考吉林大學藝術學院的美術學(130400)、設計學(130500)、美術(135107)和藝術設計(135108)的考生報名; 接受全國報考東北師范大學藝術碩士專業學位中的音樂(135101)、舞蹈(135106)、美術(135107)、藝術設計(135108)以及學科教學(美術)(045113)、建筑設計及其理論(081302)、服裝設計與工程(082104)、園林植物與觀賞園藝(090706)、風景園林 (095300)的考生報名; 接收全國報考吉林藝術學院音樂與舞蹈學(130200)、美術學(130400)、戲劇與影視學(130300)、設計學(130500)、音樂 (135101)、美術(135107)、藝術設計(135108)、戲劇(135102)、舞蹈(135106)、風景園林碩士(095300)、新聞與傳播碩士(055200)的考生報名; 接收全國報考長春師范大學美術(135107)、藝術設計(135108)的考生報名(報考上述專業考生在其它報名點報名一律無效)。
特別說明:本報名點僅接收長春市高校的應屆本科畢業生、戶口或工作單位在長春市的非應屆畢業生(含在2015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
四、報名現場確認時間安排
1、駐長大學應屆畢業生按下列時間進行現場確認
11月6日長春工程學院、長春中醫藥大學、吉林體育學院、吉林藝術學院、吉林動畫學院
11月7日長春理工大學、長春理工大學光電信息學院、長春師范大學
11月8日吉林大學南嶺校區、南湖校區、新民校區
11月9日吉林大學朝陽校區、前衛校區、和平校區
11月10日東北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人文學院、吉林師范大學傳媒學院
11月11日長春大學、長春大學光華學院、長春大學旅游學院、長春工業大學、長春工業大學人文信息學院、吉林警察學院
11月12日吉林建筑大學、吉林建筑大學城建學院、長春建筑學院、吉林農業大學、長春科技學院、吉林工商學院
11月13日吉林財經大學、吉林財經大學經濟信息學院、空軍航空大學、吉林工程技術師范學院、吉林華橋外國語學院
2、其它院校及非應屆考生報名確認時間為11月10日-14日。
五、現場確認時,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2、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
3、戶籍在長春市[含四縣(市)雙陽區]的非應屆考生,須出示戶籍證明(戶口簿原件或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
4、工作單位在長春市但戶籍不在長春市的非應屆考生,須出具工作單位證明(由考生所在單位人事勞動部門、法人代表簽字的工作證明或用人單位的用工合同)和當地派出所開具的《居住證》及《暫住人口信息登記表》或《居住證》及《居住證全項》。
工作單位信息必須在網上報名信息中填寫,且與考生現場確認時出具工作證明一致,否則不予確認。
5、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須提交由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含在學信網上打印的網上認證報告)。
6、網上報名編號2207XXXXX(必須是2207開頭的);
7、報考費每生200元,考試文具費每生10元。
六、特別提示
2015年我市研究生考試時,將繼續對考生進行身份驗證,因此,在報名現場確認需采集考生身份信息,考生必須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如身份證丟失、過期或消磁,請及時補辦、更換。因身份證丟失、過期、消磁等原因造成考生不能進行現場確認,責任由考生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