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華東政法大學考點
凡報考華東政法大學且選擇在上海以外地區參加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選擇當地各省(市、自治區)高校招生辦公室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現場確認手續。具體現場確認時間和地點,請咨詢當地各省(市、自治區)高校招生辦公室指定的報考點。
二、華東政法大學考點
報考華東政法大學且選擇在華東政法大學參加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所有MPA聯考的考生到華東政法大學報考點辦理網報信息確認、圖像采集、繳費和打印考生信息表等手續。
三、華東政法大學考點現場確認時間與地點
1、時間:2014年11月10日—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
2、地點:華東政法大學長寧校區交誼樓第四會議室(上海市萬航渡路1575號)。
3、長寧校區周邊交通線路:88、20、67、921路公交車、軌道交通2、3、4號線至中山公園站。
四、華東政法大學考點現場確認所需材料
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件、網上報名編號(網絡報名成功后生成的9位數)和下列有關材料。
1、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
學生證(注冊至第四學年)。普通高校“專升本”、“專接本”應屆本科畢業生需提供學校教務處出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證明。在校國防生須提供駐校選培辦和軍區級單位政治部同意報考證明。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本科學歷證書原件。已獲得國外本科學歷的考生,現場確認時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證明。在校研究生須提供所在培養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3、網絡教育和自學考試生(2015年9月1日前取得本科畢業證書):
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可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證明材料。
4、同等學力考生(高職高專2013年9月1日以前畢業、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
學歷證書原件、我校招生簡章所規定的相關材料(大學英語四級證書、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六門以上所學專業課程合格成績單)。
5、MPA考生:
本科學歷證書原件(2012年9月1日以前畢業)或高職、高專畢業證書原件(2010年9月1日以前畢業)或碩士學位證書原件(2013年9月1日以前畢業)。
五、現場確認流程
1、領取并填寫《現場確認流程表》;
2、資格審查、身份確認;
3、繳納報名費;
4、復核信息;
5、采集數碼照片、打印并領取《報名信息表》;
6、核對信息、簽名確認、交回《報名信息表》和《現場確認流程表》。
六、注意事項
1、現場確認必須考生本人來辦理,如不進行現場確認則網上報名信息無效。
2、網上報名時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線認證或書面認證),在現場確認時提交書面學歷(學籍)認證報告。未提交學歷(學籍)認證報告的,不予現場確認。
3、考生本人對網上報名信息要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4、碩士研究生報考費為每人128元,MPA報考費為每人160元,圖像采集費為每人20元。
5、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無需辦理現場確認和圖像采集手續。
6、考生可于2014年12月15日--28日期間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 下載打印準考證,我校不再給考生寄發準考證。考試時間為2014年12月27至28日?荚嚽耙惶炜忌蓙韴罂键c查看考場安排情況。
7、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考生欲購買參考書籍可與上海法律圖書公司上海分公司聯系(電話:021—62071636);購買歷年試題可與學校研究生勤工助學中心聯系(電話:021—62071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