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及山西省招生考試中心關于《山西省2015年碩士研究生網上報名公告》及《山西省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報名須知》,現將我校2015年碩士研究生現場確認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山西大學考點接受考生范圍
1、山西大學考點接受的考生范圍:山西大學(含山西大學商務學院)的應屆本科生;報考我校單獨考試考生。以上各類考生不能選擇省內的其他考點(山西省招辦網報公告對個別報考專業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在其他考點提交的報名信息無效。
2、除了以上各類考生,其他類的考生均不能選擇山西大學作為考點,請選擇山西省招辦指定的報名點(詳見山西省招辦網報公告),考生若不按此要求在網上提交報考數據無效,獲得的報名號不能使用,我校不負責安排現場確認,也不負責退還報名費,全部責任由考生自負。
3、不符合山西大學考點報名要求的考生,我校將無法予以現場確認,請有關考生于2014年11月10日到12日按照山西省招辦規定的相應的考點領取校驗碼進行補報。
符合山西大學考點報名要求的考生請仔細核對下載的網報信息簡表,發現有錯誤信息需要修改的,務必于2014年11月10日到12日到我校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領取校驗碼進行補報,現場確認期間已提交報名數據無法進行任何信息修改。
考生要認真、準確、誠實地填寫本人報名信息;對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中因違規、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填寫何時、何地、參加何種考試、作弊事實)要如實填寫,同時考生要對自己所填信息的真實性負責;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準報名。
二、現場確認要求
現場確認時間為2014年11月10日—14日,我校只對符合山西大學報考點要求考生進行現場確認,F場確認程序:
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限“居民二代身份證”)、學歷證書(已注冊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及打印的網報信息簡表到山西大學研究生院一層進行資格審查。
2015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提供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在校研究生須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后報考;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須按照教育部《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要求提供材料;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須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忌救艘獙W上報名信息進行現場核對,確認無誤后簽字。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2、考生按規定繳納報考費,考生確認報名并繳費后不再退還。
3、按規定采集考生本人圖像信息,考生本人要對網上報名信息要進行認真核對,確認無誤后簽字。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保證書》。
三、考試
1、考生于2014年12月15日-2014年12月29日,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忌J真閱讀《準考證》的說明和須知,并按按相關要求參加考試。各招生單位不再給考生寄發《準考證》。
2、初試時間為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2月29日進行);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考試時考生憑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已注冊學生證及《準考證》參加考試,按規定時間進入考場并自覺接受入場安全檢查和身份驗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四、違紀考生的處理規定
1、對在報名及考試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有關部門視不同情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給予處理。對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2、考試誠信記錄將作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單位不予錄取。
3、對作弊考生的處理結果,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將按規定通報其所在學;騿挝,并記入考生的誠信檔案和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對在當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許報考;對嚴重作弊的在校生,按有關規定予以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作弊的在職考生,將作弊情況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于違法者,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4、其他事宜詳見山西省招辦網報公告及山西省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須知(領取現場確認卡片時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