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天津財經學院法學系宣告成立并開始招收經濟法專業本科生,法學專業教育開始正式起步。2004年,更名為現今的天津財經大學法學院。2009年法學院下設經濟法系和民商法系,設置四個專業方向,即經濟法、金融法、民商法、國際經濟法。法學院現有經濟法、國際經濟法兩個碩士點。
法學院匯聚了一批掌握法學前沿動態、科研能力強的中青年教師。法學學科現有專職教師38名,其中具有高級職稱的17名,占教師總數的45%。博士和在讀博士21名,占教師總人數的55%;具有國外留學、研修經歷的教師10名,約占教師總人數的26%。法學學科依托天津財經大學的財政學、金融學、會計學等優勢學科,開展法學與多學科交叉的綜合性研究,研究方向集中于金融證券法、公司企業法、國際稅法、訴訟法等方面。法學教學注重將法學和其他學科的交叉研究成果作為教學內容的特色,繼而滿足新形勢下培養法律復合型人才的需要。
高水平的師資,培養了高素質的學生,法學院本科畢業生就業方向主要集中在金融機構、黨政機構、事業單位、企業。其中從事金融法工作的畢業生人數約占50%。部分畢業生選擇繼續就讀碩士研究生、出國深造等。學生社團Sunny紙裝社和"真顏"話劇社,在高校同學中具有較高影響力。
法學院秉承:"執德搏遠,致知允明"的院訓精神,開拓美好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