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學已經將2016年碩士研究生調劑工作通知公布了,請相關考生及時做好考研調劑工作,小編搜集整理的詳細內容如下:
一、接收調劑專業:
我校力學、地質資源與地質工程、冶金工程、物理電子學等學術型專業以及礦業工程、冶金工程、文物與博物館、動力工程、化學工程、生物工程、法律碩士(非法學)、社會工作以及MBA、MPA等專業學位存在少量空額,具體接收專業、分數線以及其他學術要求等條件,3月18日詳見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公布的調劑信息及各培養單位復試工作方案。
二、調劑基本原則與政策:
1、基本原則
(1)調劑考生須符合調入專業規定的報考條件(請查詢招生簡章,網址https://yzxc.ustb.edu.cn/zsjz/sszs1/4761.htm)。
(2)調劑考生須符合國家調劑要求,并符合調入專業規定的報考條件,初試成績符合各培養單位調入專業分數要求。
2、具體政策
(1)學術型專業,第一志愿上線人數不足的,可在相同或相近學科(專業)符合調劑條件的考生中調劑,但不跨門類調劑;
(2)全日制專業學位,從相同、相近專業學位符合條件的考生中調劑,或從對應的相同、相近學術型專業符合調劑條件的考生中調劑。
(3)調劑考生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且英語、數學應符合難度遞減調劑原則(數學一、二、三之間和英語一、二之間可由高向低調劑,不可由低向高調劑)。
(4)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會計、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的考生可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7個專業;
(5)第一志愿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6)第一志愿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以外錄取;第一志愿未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為該計劃錄取。
(7)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包括“強軍計劃”)不能調劑;
(8)“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未完成的招生指標,可擇優接收二志愿符合條件的考生。報考普通計劃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符合我校分數要求,也可申請調入該計劃;
三、調劑程序及要求
1、所有調劑考生(含校內跨培養單位調劑考生以及同一培養單位學術型調劑至專業學位的考生),均須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s://yz.chsi.com.cn/ 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申請調劑;
2、考生所申請的培養單位,接收、審核考生信息并擇優選擇符合條件考生;
3、培養單位確定合格考生,經研招辦審核后,培養單位通過研招網調劑系統向考生發送復試通知;
4、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在調劑系統接收復試通知,并按照各培養單位的復試安排參加復試;
5、復試后培養單位根據復試結果,通過調劑系統向復試合格且被擬錄取的考生發送“待錄取”通知待收到通知的考生須在培養單位規定時間內通過調劑系統接收“待錄取”,否則將被取消擬錄取資格。
四、調劑注意事項及特別提示
1、所有調劑考生必須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s://yz.chsi.com.cn/ 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通過該“系統”完成申請調劑、接收復試、接收擬錄取等相關程序。未通過調劑系統的申請一律無效。
2、調劑考生只能填報我校一個培養單位的一個專業,不得同時填報多個。
3、申請調劑的考生務必及時接受“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復試通知,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4、接收復試通知考生,務必仔細查閱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主頁及所申請培養單位網站主頁公布的復試安排及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