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師范大學經濟與工商管理學院2016考研調劑信息已經公布,請各位考生做好考研調劑工作,下面是詳細內容要求,歡迎閱讀。
一、基本條件:
調劑考生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符合調入專業招生簡章中規定的報考條件;
2、報考專業與申請調劑的專業形同或相近,初試科目與申請調劑的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只接收學術碩士,不接收專業碩士。
3、報考學校和本科就讀學校均為重點大學。
4、非第一志愿考生申請調劑,復試分數線為:政治50;英語70;數學三100;專業課90;總分:370。
二、調劑申請程序
1、考生須在3月11日下午4點之前,在北師大研究生院報名系統中網上申請、書面申請材料在3月14日上午9點之前寄到北京師范大學后主樓1616,趙敏收。郵編:100875。沒寄書面材料的,不予接收。
2、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照擇優的原則篩選并確定調劑復試名單,并報研招辦審批。復試名單請3月16日在經管學院網頁,點擊“研究生”查看。
3、考生須對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果材料不屬實,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調劑復試。
三、復試辦法
1、復試筆試為申請調劑的專業的復試筆試,面試以考察申請調劑專業的相關知識為主,包含專業基礎
知識、學術研究能力、綜合能力測試等;
2、復試總成績滿分200分,筆試100分,低于60分為不及格,面試100分,低于60分為不及格,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3、差額復試。
4、第一志愿優先。
四、錄取辦法
1、所有復試合格考生,第一志愿考生按經濟類、管理類依總成績(初試+復試)的高低排序、調劑生按經濟類、管理類依總成績(復試筆試+復試面試)的高低排序,從高到低依次錄取,調劑生初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總成績為復試總成績。總成績相同的情況下,第一志愿考生按初試成績高低排序錄取;調劑生按復試面試成績排序錄取。
2、經調劑復試,學院擬錄取的考生,須上報研招辦審批。
被學校擬錄取的調劑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完成申請調劑、確認復試、同意錄取、確認錄取等調劑手續。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完成該系統調劑錄取手續的考生,調劑復試及擬錄取,一律無效。
020104西方經濟學同上
020105世界經濟同上
020206國際貿易學同上
020207勞動經濟學同上
120403教育經濟與管理同上
以下專業不接收調劑
020204金融學
120201會計學
120202企業管理
1204J1人力資源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