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哈爾濱工業大學2015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及錄取工作辦法》(研院發[2014]6號)規定,結合我校不同學科的具體情況,確定有關校內外調劑錄取工作的要求如下。
一.校內調劑錄取
(1)校內調劑錄取總體原則
a. 對本學科(領域)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規模的學科(領域),可以在校內相近學科(領域)的合格生源中調劑錄取。
b. 須符合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學科的報考條件。
c. 初試成績須達到第一志愿報考學科(領域)的復試資格線,且滿足調劑學科的復試資格線。
d. 滿足教育部規定的調劑錄取條件。
(2)校內調劑錄取程序
a.接收學科所在院(系)的復試與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確定調劑錄取工作方案并報送校研招辦對外公布。
b.在規定時間內,考生本人填寫《校內調劑錄取申請表》(下載),并送交校研招辦。調劑報名結束后,校研招辦將初審合格的報名材料轉給接收調劑院(系)。各院(系)不能直接調轉考生材料。
c.各院(系)根據本單位調劑復試方案中規定的條件,確定滿足調劑條件的復試考生名單,并在網上進行公示。復試考生名單必須通過本單位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討論通過。
d.各院(系)對考生進行第二次復試。復試結束后,各院(系)將所有考生調劑錄取申請表、第二次復試成績和調劑錄取意見報送校研招辦進行復審。復審合格后,調劑錄取結果由相關院(系)在網上進行公示。
二.從校外調劑錄取
(1)從校外調劑錄取的原則
a.生源不足的學科應積極調劑錄取報考外單位的合格考生,原則上要求考生第一學歷為“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畢業。
b.須符合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學科的報考條件,調入學科與考生報考學科相同或相近,原則上不接收跨一級學科調劑。
c. 初試成績滿足原報考學科我校的復試資格線,以及擬接收學科的復試資格線。
d.滿足教育部規定的調劑錄取條件。
(2)從校外調劑錄取的程序
a.各院(系)將接收校外調劑錄取工作辦法報校研招辦,由校研招辦在網上統一對外公布。各院(系)也可以同時通過其他渠道發布校外調劑信息?忌凑{劑信息中規定的方式進行報名。
b.在國家分數線公布后,校研招辦將開通教育部網站的調劑系統,在調劑方案規定的時間內,接收校外調劑考生的網上報名,并執行后期相應階段的復試通知、待錄取通知發送操作。校外調劑考生同時需填寫《校外調劑錄取申請表》(下載),送交申請調劑的院系。
c.各院(系)根據本單位調劑復試方案中規定的條件,確定滿足調劑條件的復試考生名單,并在網上進行公示。復試考生名單必須通過本單位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討論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