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吸引優秀生源,改善學緣結構,提高學校研究生招生質量,根據《2015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甘肅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關于做好2015年甘肅省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通知》、《甘肅政法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辦法》和《甘肅政法學院2015年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制定本辦法。
一、調劑專業信息
學術型研究生:法學理論、法律史、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國際法學、刑事訴訟法學、經濟法學、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訴訟法學(偵查學方向、治安學方向、物證技術學方向、犯罪心理測試技術方向)、會計學、企業管理、旅游管理、技術經濟及管理。
專業學位研究生:法律碩士(法學)、法律碩士(非法學)、社會工作碩士。
二、調劑基本要求
1.符合調入專業報考條件,詳見《甘肅政法學院2015年研究生招生簡章》。
2.初試成績符合調入專業B類地區《2015年全國研究生招生考試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且外國語為英語。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報考專業學位考生不可調入學術型專業。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三、學科門類要求
(一)學術型
1.法學院、民商經濟法學院法學各專業調劑考生,本科專業應為法學專業(代碼:0301);
2.公安分院、公安技術學院訴訟法學下公安類專業方向調劑考生,本科應為公安類本科專業(代碼:0306)或法學專業(代碼:0301);
3.經濟管理學院工商管理一級學科各專業調劑考生,本科專業不做限制。
(二)專業學位
1.法律碩士(非法學)只能從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考生中調劑,且考生畢業專業為非法學[0301]專業。
2.法律碩士(法學)應從報考法律碩士(法學)考生中調劑。
3.第一志愿報考法學[0301]一級學科下各專業的考生可以調劑到法律碩士(法學),但本科畢業專業必須為法學專業[0301]。
4.社會工作專業調劑考生,本科專業原則上應為社會學、社會工作、勞動與社會保障等專業,或第一志愿報考與社會工作專業相近(社會學類)的學術學位專業。
四、獎助政策
所有調劑考生復試合格被錄取后均可獲得每年6000元的國家助學金,并參評新生學業獎學金(一等8000元/年、二等6000元/年、三等4000元/年)。學校各項獎助政策具體內容可登錄甘肅政法學院學位管理與研究生工作處網頁進行查詢。
六、調劑程序
1.請符合我校調劑要求的考生自3月18日開始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s://yz.chsi.com.cn/)調劑系統填報調劑志愿,確定第一志愿申請調劑到我校。此步驟為調劑工作的最重要環節,不可省略,凡有意調劑到我校的考生務必認真填寫。
2.我校研招辦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中查閱考生調劑信息,對調入我校的考生條件進行審核,并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向符合條件的考生發出復試通知,同意復試的考生需盡快回復“接受復試”。第一批復試通知發出時間為3月25日至4月2日,第二批復試通知發出時間為4月13日。
3.同意參加復試并回復的考生請登錄甘肅政法學院學位管理與研究生工作處網站調劑信息專欄下載并填寫《政治審查表》,并在學校規定時間報到并參加復試,不按期參加復試者視為自動放棄。
4.考生在復試結束后,如果符合錄取條件,我校將向考生發送“待錄取通知”;考生必須在我校要求的時限內答復是否接受待錄取,否則我校將取消“待錄取”。一旦考生同意“待錄取”,在未征得我校允許的情況下,不能再接受其它單位“待錄取”。
5.考生被正式錄取后,我校將向第一志愿學校傳真“調檔函”,考生接到通知后,請盡快與第一志愿學校聯系,催辦本人報考研究生檔案材料(主要指考研試卷或報考第一志愿學校保存試卷證明,),然后及時寄到甘肅政法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辦公室。
通訊地址:蘭州市安寧西路6號甘肅政法學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聯系電話:0931—7601383 傳真:0931-7602158 郵編:730070
E-mail:zfyzb@gsli.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