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哈爾濱工業大學2015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及錄取工作辦法》(研院發[2015]6號)和《哈爾濱工業大學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及錄取工作實施細則》(研院發[2015]7號)文件,結合材料學科需求,特制定如下碩士研究生校內調劑方案。
一、接收調劑專業及名額
注:此名額為哈工大鞍山聯合培養研究生,第一年在校本部上課,第二年在鞍山工業技術研究院做畢業課題,畢業時回校本部答辯。
二、所需要專業
本科為985高校,且所學專業為自動化專業,初試成績滿足原報考學科我校的復試資格線,且須滿足材料學院的復試資格線。
三、校內劑錄取程序
1、在規定時間內,考生本人填寫《哈爾濱工業大學2015年碩士生校內調劑錄取申請表》,并送交校研招辦。調劑報名結束后,校研招辦將初審合格的報名材料轉給材料學院材料工程系,截止日期為3月26日17:00。
2、材料學院材料工程系根據調劑復試方案中規定的條件,以及招生名額情況來確定滿足調劑條件的復試考生名單,并對考生進行復試。
3、復試結束后,材料學院材料工程系將考生調劑錄取申請表、第二次復試成績和調劑錄取意見報送校研招辦進行復審。復審合格后,張貼公示調劑錄取結果。
四、校內調劑生復試辦法
復試以面試為主,考生可提供反映自身能力與水平的獲獎證書、各類證明等相關材料。
五、錄取原則
根據考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及學科背景等綜合評價,確定考生最終錄取結果。
六、接收調劑單位及聯系方式
接收調劑單位:哈爾濱工業大學材料學院材料工程系
聯系電話::13613603223
聯系人:孫宇
本工作方案由材料學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