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志愿考生校內調劑
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申請校內調劑,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原報考專業的學校復試基本要求(分數線)及擬調劑專業所在學院的復試基本要求(分數線);
2.符合擬調劑專業的報考條件;
3.學科調劑要求:
(1)考試科目相同的專業可相互調劑;統考科目相同、自命題科目相近的學術型各專業可相互調劑;統考科目相同、自命題科目相近的專業學位各專業可相互調劑。
(2)學術型專業可向相近的專業學位專業(不含法律〈非法學〉[035101]、管理類聯考各專業)調劑。
4.招生單位對學科跨度較大的考生調劑,須提前向學校提交申請,經學校審核同意后,方可進行。
5.申請跨學科調劑的考生,經接收單位與原報考單位同意后,可在原報考單位進行專業課筆試。
6.單獨考試考生、強軍計劃考生不允許調劑。
二、二志愿調劑考生
報考外?忌暾堈{劑到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須滿足以下條件:
1.須滿足“(一)校內調劑”中1-3的各項規定。
2.調劑考生的畢業專業須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清華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理工大學、中國農業大學、北京師范大學、南開大學、天津大學、大連理工大學、東北大學、吉林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復旦大學、同濟大學、上海交通大學、華東師范大學、南京大學、東南大學、浙江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廈門大學、山東大學、中國海洋大學、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湖南大學、中南大學、中山大學、華南理工大學、四川大學、重慶大學、電子科技大學、西安交通大學、西北工業大學、蘭州大學、國防科學技術大學的全日制本科畢業生。
(2)北京交通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北京郵電大學、北京林業大學、北京協和醫學院、東北師范大學、哈爾濱工程大學、華東理工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南京理工大學、中國礦業大學、河海大學、南京農業大學、中國石油大學、中國地質大學、西南交通大學、西安電子科技大學、第二軍醫大學、第四軍醫大學、中央民族大學、西北農林科技大學一級學科博士點所在學科的全日制本科畢業生。
(3)教育部“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的國家重點學科所在專業的全日制本科畢業生。
3.考生的報考學校(專業)須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報考學校(專業)須滿足上款所列的學校(專業)之一。
(2)報考中國科學院大學以及所屬科研機構、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以及所屬科研機構以及國家各部委所屬的科研機構。
4.初試成績須符合原報考專業和擬調劑專業的國家及我校的復試基本要求。
5.所有專業均不接收專升本與二級學院畢業生調劑。
三、調劑程序
調劑考生(包括校內調劑和校外調劑)須于3月24日前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報名,經招生單位審核同意后,考生方可參加資格審查和復試。不接收考生通過郵寄、電話、郵箱等其他方式進行的調劑申請。復試具體安排見《山東大學201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安排》。
四、其他事項
1.學院招生領導小組將于3月19日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上公布調劑信息,考生在申請調劑前應仔細閱讀調劑信息,以免申請無效。
2.被我院擬錄取的調劑生,須及時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接收我院發出的復試通知和擬錄取通知。對不接收通知的,我院將取消其復試或擬錄取資格,遞補錄取其他考生。
2.國家級重點學科名單
招生咨詢電話:0531-88361380
環境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
二〇一五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