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大學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有部分專業擬接收調劑考生,申請調劑相關要求和程序如下:
一、申請調劑基本要求
(一)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二)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B類地區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三)調劑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四)初試科目與申請調劑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五)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劑到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專業(B類地區)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B類地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六)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等7個專業學位的考生可以相互調劑,但不能與其他專業相互調劑。以上7個專業的調劑考生必須符合調入專業報考條件和要求。
(七)第一志愿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的考生不能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八)參加單獨考試和專項計劃報名的考生不得調劑。
二、申請調劑程序
(一)查閱教育部《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及調劑工作相關規定,了解我校接收校外調劑考生的有關信息。
(二)符合條件的考生2015年3月18日起,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網網址:https://yz.chsi.cn) “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中辦理調劑報名手續。
(三)貴州大學將于2015年3月19日接收調劑考生調劑申請,根據缺額情況調劑,額滿為止。
(四)招生單位(學院、中心、實驗室)根據各專業缺額情況,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擇優確認調劑考生參加復試(確認時間在調劑考生登錄調劑服務系統辦理調劑報名手續48小時內;超過48小時沒有得到確認回復,即為拒絕接收調劑申請)。
(五)在調劑服務系統獲得招生單位復試通知的調劑考生,須在招生單位規定的時限內通過調劑服務系統回復確認,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六)復試結束后,擬錄取的調劑考生按照招生單位的要求,及時在調劑服務系統確認擬錄取,否則按自愿放棄錄取資格處理。
三、申請調劑我校的考生,請關注貴州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s://yz.gzu.edu.cn)或貴州大學研究生院(https://gs.gzu.edu.cn)網頁,及時查詢我校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的相關信息。